三厂事故“四不放过”原则.docx“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及管理制度
生产异常事故不但会给企业造成损失,还会影响生产的稳定和企业效益,所 有事故的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都能总结出许多教训,值得我们去深刻对待。为 进一步规范我厂生产安全管理和调查处理工作,推进精细化管理,及时及事故通报,书面分析处理决定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报告内容要
有事故名称、事故发生具体时间地点、事故发生原因、事故性质、事故经过、事 故处理结果、损失金额和数量、改进预防措施等),并将事故通报下发到各车间 (部门)进行教育培训学习,将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存档备案备查。
五、事故处理
1、 事故调查处理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 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 过。
2、 处罚原则:对A类事故的责任人必须坚持从重处罚的原则;对B类事故 的责任人,由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C类事故,根据事故造 成的损害由各事发单位或事故处理组织确定预防措施,并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跟踪 落实。
3、 对于轻微事故的处罚金额根据分析调查的实际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4、 对于一般事故、中度事故的处罚金额,由厂生产技术科(或安全环保科) 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出处罚建议报分管领导批准。
5、 对于重大事故的处罚金额,由事故处理组织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会上 做出处罚决定。
6、对未在事故发生后规定的汇报时间范围内上报的,或在事故发生后隐瞒 不报、谎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相关车间(部门)100至500元的处罚。
7、若未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分析处理的,则给予事故分析处理组织单位50 至500元的处罚。
六、安全防范措施
异常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等原因造成的。为 了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在处理事故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四 不放过”
原则,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应该有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行动,不仅 要做到查清原因、处理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吸取教训,举 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和预防工作。
(一)、加强自身的安全建设
积极认真贯彻好公司或厂的有关文件和精神,加强落实。认真开展“抓基础, 控风险,防事故”基建安全、“反事故、反违章”等专项主题活动,加强现场安 全监督,落实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加大反违章制度、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切实 执行好各项工艺标准。
1、 进一步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到位,做到一个现场至少一天一查制 度,加强对现象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开展专项“反违章,防事故,除隐患”等 专项主题整治活动,认真检查现场的每个环节点,努力排除问题隐患,加强各项 安全措施的执行力度。
2、 加强对新工人的学习和教育,严格把关好每月的安全活动及例会。
班组人员变动较频繁,班组的安全靠集体,如果忽略了某一个人,或某人安 全知识及交底未到位,都是有极大的安全隐患的。我们清楚的认识到必须将安全 知识普及到每一位成员,而且新进的职工和劳务人员更应在平时加强学习和教 育,这样才能将班组的安全落实到实处。对班组新进的人员,坚持没有参加公司、 班组的四级教育,不通过安全规程考试,绝不允许参加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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