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欢迎报考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同等学力报考;跨专业未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者不准予报考。(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三、研究方向及学制研究方向及导师:见附件1学制:三年招生名额:预计招收10人(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2四、报名与考试时间安排日期内容注意事项3月16日-31日考生邮寄“报名材料”1.“报名材料”详见“五、报名材料说明”。: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院,邮编100101。“现场确认”时缴纳,请勿用邮局寄送。3月16日-31日网上报名考生登陆music./wsbm/jsp/,并自行打印《网上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31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提示:考生务必邮寄报名材料并进行网上报名,否则将不具备报名资格。4月15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上网查看结果5月10日现场确认考生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上午9:00-12:00)“五、报名材料说明”中规定项目的原件。。,考试费100元,加试费100元(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作品及音像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5月12日作曲系跨专业加试硕士研究生阶段为非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报考作曲系各专业方向需要加试(见附件3)。5月13日公布考试具体安排下午4:00在中国音乐学院主楼一楼大厅公布考试具体安排和作曲系跨专业加试通过名单。5月14—15日各专业初试初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日、德、俄语任选1门(不含听力)(见附件1)5月17日公布初试合格名单下午4:00上网查看结果5月18日各专业复试口试:主要考查考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报告与考生的整体素质等。5月18日-19日同等学力加试见附件3注:以上各科考试地点均为中国音乐学院3五、(1)《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计划报告》原件(2)《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原件(2份)(3)《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原件(4)《报考中表》原件(5)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我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同等学力人员如修读过硕士课程,需提交成绩单;如未修读过硕士课程,需提交学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所出具院校教务部门公章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未答辩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同等学力考生不须提供)(7)身份证、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8)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读单位证明书(最迟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报考音乐学各研究方向(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理论、音乐声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音乐治疗学)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①与报考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2篇且已公开发表;②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学科研究现状及对本学科发展前景看法的报告(不少于2000字)。(2)报考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和声、音乐作品分析、配器)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①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应为正式发表且与所报考研究方向一致的论文;②和声、音乐作品分析专业提交1首独立创作的三重奏以上编制的室内乐作品;③配器专业须提交1首独立创作的管弦乐作品(双管以上编制)。(3)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少于3首,其中1首为交响乐队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编制),另外2首可含室内乐、声乐、民乐以及电子音乐4等。所交作品应有1首是以音乐会形式发表(可提供音响或音像资料)。(4)报考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①学术论文1篇,内容应与表演艺术相关且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不少于3000字);②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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