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财经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
- 1 -
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财经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财经服务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府前街1-1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全额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2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人民政府。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主要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2 -
第十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人民政府。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制定、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人民政府的决议;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拟订内部管理制度;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四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十六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3 -
第十七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十九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等。
(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三)年度报告的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
第六章 章程修
济宁兖州区新驿镇财经服务中心章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