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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基本流程.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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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基本工作流程
总体步骤:破产申请与受理一(一)破产申请一(二)立案审查一(三)案件受理一
(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一债权的申报与登记一债权人会议-破产和解一企业整顿一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一企业注销登记。
具体知债务人立即停止清偿债务,非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支付任何费用;
4)通知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停止债务人的结算活动,并不得扣划债务人款
项抵扣债务。但经人民法院依法许可的除外。
第三步法院审理破产案件中的工作
1、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书面通知申报债权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2)所申报债权的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及有无财
产担保情况,并附相应的证据材料;(3)逾期未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4)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
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指定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
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
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处理以下事务:
(1)清点、保管企业财产;(2)核查企业债权;(3)为企业利益而进行的必要
(4)支付法院许可的必要支出;(5)法院许可的其他工作。企业监管
组向法院负责,接受法院的指导、监督。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
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
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
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
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
3)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
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4)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发布公告后,债权人只能申报债权,不能就该债权提
起新的诉讼。
第四步债权人申报债权工作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债权证明。登记债权时对债权证明应从形式上审
查其真实性。债权人提交复印件的,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后收存,并在相应的证据
材料上记明。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
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申报债权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申报人应提交相应的证据。法院应从
形式上审查其财产担保(抵押、留置等)是否合法有效,如抵押是否登记,留置是
否属法律规定留置范畴等;涉及房地产抵押的,应审查有无房屋所有权证书、土
地使用权证书等。
第五步债权人会议工作
、债权人会议是依法设立,由申报债权的全体债权人参加,代表债权人行
使权利的临时性决议机构。
、债权人会议在法院的指导下,对有关法定事项作出决议,听取破产企业
法定代表人的必要说明和破产清算组的各类报告,对是否与债务人和解、是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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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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