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明珠大道南段人行道零星修复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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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明珠大道南段人行道零星修复工程
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称:贵州真星筑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68号金辉大厦塔楼1栋11层5号
联系人:李全
电话:**********

项目名称
2021年明珠大道南段人行道零星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威宁县明珠大道南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第7页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提示: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的项目]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
(2)主要管理人员: 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
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
主要管理人员应附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附岗位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复印件或扫描件.
如上述注册证、岗位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2021年4、5、6月中任意一个月)。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第8页


分包
不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
的截止时间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截止时间
以邀请招标公告为准。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价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
报的,(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
投标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贵州省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贵州省现行相关计价政策文件,投标单位应结合当地市场价及自身条件进行报价。(以市政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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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