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言良辰轻唤回(四).doc1谁言良辰轻唤回(四)一1935年5月,《救国日报》总编辑龚德柏以吕思勉《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宋、金和战一节的议论失当为由,向江苏上海地方法院起诉,控告商务印书馆以及著作人吕思勉、《朝报》经理王公?|、主笔赵超构等犯有“外患罪”及违反《出版法》。5月12日,吕思勉与商务印书馆代表人李伯嘉、商务印书馆聘请的律师徐百齐至南京,13日午后至法庭应诉。5月20日,江苏上海地方法院检察官宣布判决:吕思勉所著《自修适用本国史》不依据确定正史推崇岳飞等,乃称根据《宋史》本纪、《金史》、《文献通考》、赵翼《廿二史札记》以褒秦桧而贬岳飞等,其持论固属不当,无怪人多指摘。但在民国十二年初版及十五年、二十二年、二十三年各续版皆然,有初版及各续版书可证其间未曾修改,其就古人之臧否加以评论与以现代事实推想古代事实之说,虽未适当,要皆在我国东北之地未失以前,与现在情形不同,自非别有作用,既系个人研究历史之评论与见解。以法律言,……不构成《出版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之罪。商务印书馆印刷人发行人李伯嘉自亦同无犯行可言。……王公?|、赵超构见南京市政府禁止该书,即于《朝报》发表《从秦桧说起》一文,为吕思勉辩者,亦不过系私人之见解,谓盖棺定论之难,岳飞、秦2桧等之毁誉难定,并有同时誉此人同时毁此人者,有意弄文,非藉抗令,均不成立违反《出版法》第十九条罪刑,应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为不起诉处分。不予起诉的判决书公布后,龚德柏不服,向江苏高等法院申请再议。6月4日,江苏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胡诒谷签署《再议处分书》,称“声请再议于法不合,应予驳回”。6月21日,在(上海)光华大学的吕思勉收到老友庄先识从南京发来的信函,其中称:“兄与商务之被控,案闻同乡吴君言已有判决书发表,(不予起诉)可无问题。(兄当已阅悉)后龚德柏又作二次控告,亦被驳斥,此后当不致再生枝节矣。兹将兄离京后数日之《救国日报》告白两纸附上一阅,大约即作为二次控告之材料也。”吕思勉有收集剪报资料的习惯,遂将与诉讼案相关的材料用旧报纸包扎,上面写着“龚案”收藏起来。吕思勉还有写日记的,每月一卷,年年更改名称,并有序言解释名称的意义。可惜1934年以前的日记随读书楼一起被毁,1935年后的日记被他“悉摧烧之”。关于诉讼案,他残存日记中只有一句简短的记载:“《白话本国史》讼案。廿四年五月十二与李伯嘉、徐百齐入都,十三日午后到庭”,无法更多得知他在此案中的作为。1952年,吕思勉在《三反及思想改造学习总结》中总结自己的述作,其中提到了《白话本国史》:此书系将予在中学(执教)时之讲义及所参考之材料加以增补而成,3印行于1921年或1922年,今已不省记矣。此书在当时有一部分有参考之价值,今则予说亦多改变矣。此书曾为龚德柏君所讼,谓予诋毁岳飞,乃系危害民国。其实书中仅引《文献通考?兵考》耳。龚君之意亦以与商务印书馆不快,借此与商务为难耳。吕思勉的学生李永圻也回忆:“老先生当年曾对我说,‘龚君之意,亦以与商务印书馆不快,借此与商务为难耳’。龚德柏曾翻译了日本外相陆奥宗光的《蹇蹇录》,因该书稿的出版事宜,与商务印书馆有些不快。”其实,《白话本国史》诉讼案并非吕思勉认为的这么简单。这其中涉及《白话本国史》为何被控犯有“外患罪”、违反《出版法》?龚德柏为何控告吕思勉?龚德柏与商务印书馆有哪些“不快”?《朝报》经理王公?|、主笔赵超构为何也被一并控告?二吕思勉《白话本国史》1923年9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长期被用做大学教材和青年自修适用读物,流行广泛,影响深远。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有人指责《白话本国史》关于宋、金和战的论述不妥,认为中华民族正面临最危险的形势,吕思勉居然为秦桧翻案,等于为向日本帝国主义献媚的民族败类辩解,是彻头彻尾的“宁赠友邦,毋予家奴”之最忠实的自供。时势影响之下,吕思勉受商务印书馆之邀,对这一节进行了修改和删节,改褒秦桧、贬岳飞为贬秦桧、褒岳飞,1933年10月出版了第二版,后来又出版了订正版,但市场上各种旧版本仍在流行。1935年3月5日,南京特别市市长石瑛签发训令第2315号,训令社4会局严禁吕思勉《白话本国史》于未删正前在南京销售,并签发公函第2316号致中央宣传委员会,函请严饬吕著删改修正,未删正前禁止其发售。石瑛在公函中称:查商务印书馆发行之吕思勉著《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第三编,近古史下第一章,南宋和金朝的和战,第一节,南宋初期的战事内称:“大将如宗泽及韩、岳、张等,都是招群盗而用之,既未训练,又无纪律,全靠不住。而中央政府既无权力,诸将就自然骄横起来,其结果反弄成将骄卒惰的样子。”第二节和议的成就和军阀的翦除内称:“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能看得出挞懒这个人,可用手段对付,是他眼力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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