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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天然气(LNG)运输合同
序号
1
里程(公里)
200 公里以内
公里/吨(元)
备注
全年统一价格
2
200-300
全年统一价格
3
300-500
全年统一价格
4
500-1000
全年统一价格
5
1000-1500
全年统一价格
6
1500-2000
全年统一价格
全年统一价格
承揽运输量及价格:
1、 乙方承诺组织运输槽车 辆,保证承揽运力 吨/天。
2、参考行业内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后确认价格执行。
3、运输的公里数需双方确认同意后执行第六条交付和计量
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的交付地点为:按托运方运输计划中指 定的接收站点。
液化天然气采用汽车衡称重计量方式,如卸车量与承运方在液化 天然气
工厂装车量的计量差在正负 200 公斤(含 200 公斤)范围内时, 以装车量为结算依据。
如超过正二百公斤范围时(卸气量>装气量),LNGJ+量按卸气量 计
算,超出部分托运方以运费形式支付给承运方。
如超过负二百公斤范围时(卸气量<装气量),LNG^T 量按卸气量 计算,损失由承运方按照出厂价在运费中扣除。
第七条结算
托运方指定承运方给托运方客户配送 LNG 承运方和托运方及托 运方的指
定联系人每月进行结算数据的核对, 核对无误后的结果作为 双方结算的依据。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 25 日为结算日,结算日后 5 个工作日内 承运方将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给托运方及其所属公司并以特快专递
的形式寄出。第八条付款
运费由承运方与托运方或托运方客户定期结算。 依照的双方对账签认, 承运方开具运输发票,托运方依据接收的运输发票结算运输费用,或 者协调托运方客户按时结算运输。
第九条 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托运方按装车磅单的数量将货物交由承运方托运,托运方应向承
运方明确货物运达地点,如运达地点发生变化时托运方应提前通知承 运方。如承运方无故不按托运方指定的卸气地点卸气, 托运方有权拒 绝支付本趟运费,并追究因托运方没按指定地点卸气而造成限气或断 气的一切损失。此外, 对于因托运方变更运达地点而产生额外运费由 托运方承担。
托运方为承运方指定的接收站点必须具备使车辆调头、倒车、会 车、转向、行驶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场地。
托运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协调各用气单位及时向承运方支付运 费款项。
托运方有权对承运方的承运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承运方如不 服从调度,或完不成托运方预算当月运量,托运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车辆到达托运方装卸地点后,因托运方装卸站点不能及时安排装 卸车而
造成车辆滞留时,压车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超出时间按待装 待卸收取费用
(计算方法:按照 200 元/小时,),压车时间的确认需 要接收场站的现场人员签字。超过 12 小时,托运方接收站点向承运 方支付压车费按台班计算,按每台班 2000 元人民币/ 付压车费;承运方向托运方接收站点开具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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