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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风险与保险
42. 4V 或直流电压高
达 60V 的稳态电压,一般不认为是危险电压。但是,对使用时必须接触的或用手操作的裸
露零部件,则应使其处于零电位,或者对其采取适当的隔离。
有些设备预定要与电话和其他外部网络连接,而有些通信网络工作时信号(如声音或振
铃)叠加在稳定的直流电压上,其总和将超过上述的稳态电压值;而电话公司的维修人员经
常直接用手操作这种电路的零部件,但并未导致严重伤害,这是因为使用的是有节奏的振铃
信号,而且由维修人员用手操作的裸露导体的接触区域通常是有限的。但是,使用人员可接
触零部件的区域和接触零部件的可能性应进一步限制(如通过零部件的形状和放置位置)。
为了防止使用人员遭到电击,通常要具有两级保护。因此,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和在
单一故障(包括随之引起的其他故障)状态下运行都不会引起电击危险。然而,附加的保护措
施(如保护接地或附加绝缘)不能用来取代设计完好的基本绝缘,或降低对基本绝缘的要求。
可能造成危险的原因及减小危险的方法示例:
(1)接触正常情况下带危险电压的裸露零部件。用固定的或锁紧的盖、安全联锁装置等
防止使用人员接触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使可触及的带危险电压的电容器放电。
(2)正常情况下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和可触及的导电零部件间的绝缘被击穿。采用基本
绝缘并把可触及的导电零部件和电路接地,这样,由于过流保护装置在规定时间内断开发生
低阻抗故障的零部件,使接触危险电压的可接触性受到限制;或者在零部件间安装一个与保
护地相连的金属屏蔽,或者在零部件间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以使可触及零部件间的绝
缘不会被击穿。
(3)接触与峰值电压超过 或直流电压超过 60V 的通信网络连接的电路。限制这种
电路的可触及性和接触区域,把它们与未接地的、接触不受限制的零部件隔离开。
(4)使用人员可触及绝缘被击穿。使用人员可触及的绝缘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电气强
度以减少与危险电压接触的可能性。
(5)从带危险电压的零部件流向可触及零部件的接触电流(泄漏电流), 或保护接地连接
失效。接触电流可包括接在一次电路和可触及零部件之间的电磁兼容(EMC)滤波元件所产生
的电流。把接触电流限制在规定值内,或提供更可靠的保护接地连接。
(二)与能量有关的危险
大电流电源或大电容电路的相邻电极间短路时,可能导致引起下述的危险:
(1)燃烧;
(2)起弧;(3)溢出熔融金属。
就此而论,甚至接触带安全电压的电路也可能是危险的。
减小这种危险的方法包括:
(1)隔离;
(2)屏蔽;
(3)使用安全联锁装置。
(三)着火
正常工作条件下过载,元件失效,绝缘击穿或连接松动都可能产生导致危险的过高温度。
但是,应保证设备内着火点产生的火焰不会蔓延到火源近区以外,也不会对设备的周围造成
损害。
减小这种危险的方法包括:
(1)提供过流保护装置;
(2)使用符合要求的适当燃烧特性的结构材料;
(3)选择的零部件、元器件和消耗材料能避免产生可能引起着火的高温;
(4)限制易燃材料的用量;
(5)把易燃材料与可能的点燃源屏蔽或隔离;
(6)使用防护外壳或挡板,以限制火焰只在设备内部蔓延;
(7)使用合适的材料制作外壳,以减小火焰向设备外蔓延的可能性。
(四)与热有关的危险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高温可能导致引起下述的危险:
(1)接触烫热的可触及零部件引起灼伤;
(2)绝缘等级下降或安全元器件性能降低;
(3)引燃可燃液体。减小这种危险的方法包括:
(1)采取措施避免可触及零部件产生高温;
(2)避免使温度高于液体的引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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