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文件
攀冶经营[2010]157 号
关于印发《工程开发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子、分公司(单位),公司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工程开发管理工作,现将《工程开发管
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印发〈工程开发管理
办法〉的通知》(攀冶经营[2007]128 号)同时废止。
攀钢集团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程开发管理办法通知
攀钢集团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0 年11 月22 日印发
工程开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做强设计、做大总包、做精主业、做优辅业、
多元化发展”的发展战略要求,坚持“依托攀钢、做大两翼、面
向西部、辐射全国、走出国门”的市场定位;广泛整合社会资源,
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开发市场;在重点区域设立开发机构;
开展政府 BT、BOT 项目研究;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狠抓市场开发,
不断拓展市场空间,为攀冶公司产值年增长 10%以上提供工程量
支撑,加快打造集设计、施工、服务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特级企
业。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本办法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经营部是开发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主要开发任务,
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开发管理办法,对各子、分公司开发工作进行
管理、指导,提出考核和奖励建议与意见。各子、分公司确保按
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开发任务。相关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配合工
作。
1
第二章工程信息收集、负责范围
第四条各子、分公司于每月 22 日前将工程开发明细报送经
营部。集团内部基建、技改项目由经营部指定开发单位,如项目
发生变化另行调整;检修项目按各子、分公司负责区域及专业分
配。
第五条超过 1 亿元以上项目或需融资承建的项目(如 BT 项
目) 原则上由经营部负责。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由经营部或设计院负责。
第七条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具有战略意义的项目由经
营部负责。
第三章投标管理
第八条公司成立投标评审小组,确定是否投标
第九条公司设立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编制专家库,培
养系统、专业的投标专家,提高中标率。经营部抽中的投标人员,
各单位无条件支持。投标专家库由经营部定期更新。
第十条各单位在获得招(议)标文件后三日内,将“投(议)
标评审书”上报经营部,按以下情况确定采用会签方式或者会议
方式组织评审:
(一)月进度款支付低于 75%或垫付资金超过总额 25%以上
2
的按会议制进行评审。如长期合作且付款良好的单位发包项目,
可以采用会签方式评审;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大型施工承包项目、需融资承建项
目和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按会议制评审;
(三)直接承接的集团内部项目不进行评审;
(四)其它情况按会签方式评审;
(五)会签方式:由评审部门、主管开发和主管财务领导会
签同意后即可参加投标;
(六)会议方式:由经营部组织投标评审小组开会评议,通
过后才能参加投标。
(七)评审内容:工程概况及基本要求(安全、工期、质量
等)、工程环境条件(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要求)、工
程技术要求(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运用)、工程计
价方式、付款条件和根据我公司施工技术、能力、装备等综合条
件能否具备承建工程的能力的结论。采用统一格式编写,格式附
后。
第十一条经营部负责的开发项目,由经营部在投标专家库
中抽取专业人员组成投标小组,负责向公司投标评审小组汇报。
第十二条各子、分公司负责的开发项目自行组织投标。需
汇报的由各子、分公司负责。
第十三各子、分公司对本单位投标资料按照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归档保管,各子、分公司均需向经营部提交一套完整的投标
3
资料(含电子版)。
第四章任务分配及管理
第十四条各子、分公司完成的投标项目自行组织施工。
第十五条经营部开发落实的工程项目按以下方式进行组
织:
(一)设立公司直属项目部的,由直属项目部选择施工单位;
(二)指定内部子、分公司作为负责单位并组建项目部的,
施工队伍由指定子、分公司选择。
第十六条借助社会资源共同开发的项目,无论采取何种合
作方式均需成立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资金、安全、质量、工期
的控制。
第五章设立工程开发机构
第十七条根据公司的开发战略,在昆明、成都、重庆、
工程开发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