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吗论刑事案件私了的制度化
摘要。刑事案件私了是一种私力救济模式,从本质上说,刑事的私了是与我国的法治理念相悖的,其存在有着一定的传统、社会、经济和制度的根源。立法者应直面刑事案件私了在民间颇具市场的事实,对其加以正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吗论刑事案件私了的制度化
摘要。刑事案件私了是一种私力救济模式,从本质上说,刑事的私了是与我国的法治理念相悖的,其存在有着一定的传统、社会、经济和制度的根源。立法者应直面刑事案件私了在民间颇具市场的事实,对其加以正确合理的引导和规范,建立起刑事案件私了与刑事案件和解制度的契合点,使刑事案件的私了在解决社会纷争的过程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刑事案件私了刑事案件和解法律规避
刑事案件的私了,是指对公民或单位所实施的违反刑法的一部分行为,双方同意协商解决纠纷,侵害方同意给被侵害方相应补偿,被侵害方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刑事结案方式。刑事案件私了的实现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不借助第三方的力量,由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直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另一种是双方当事人借助第三人的力量,在第三人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在现实社会中,刑事案件私了现象比较突出,且主要集中在乡镇和农村。刑事案件私了是一种欠缺法律依据、私自处理刑事案件的违法行为,其结果不仅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反而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隐患。然而,为何这一现象在不断地延续呢。这就需要分析刑事案件私了的产生背景及特征。
一、刑事案件私了产生的背景分析
(一)历史因素
中国社会从古至今一直是追求和谐的社会,重情感、重伦理、重道德是人们相处的基本准则。这种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世界观反映到法律文化中,就形成了传统文化中的“无讼”、“厌讼”观念。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诉讼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仍有相当多的人缺乏诉求意识,缺乏通过诉讼寻求救济的主动性。即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他们也会采取“和为贵、忍为上”的方式来处理,宁可委曲求全息事宁人,也不愿主动走向法庭,更不会主动去寻求法律的保护。
(二)现实因素
从客观上分析,人是一种趋利避害的动物,当诉讼成本高于诉讼所带来的收益时,人们往往不愿通过诉讼来解决自己的纠纷。一方面,打官司确实存在“诉累”的现象,诉讼程序比较繁琐,有的官司耗时几个月甚至几年,牵扯当事人大量的人力、物力及精力,对于居住在边远地区的当事人更是如此,这也造成了刑事案件私了的行为在农村远远高于城市的情况。另一方面,执行难也是造成私了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受害者所忧虑。此外,按照现行的诉讼制度,受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一般要等到诉讼结束后才可能得到赔偿,而相当一部分受害人在遭受犯罪侵害后失去经济来源,因而往往会在现实面前做出“理性选择”。
此外,司法工作人员的数量不足,“告诉难”的现象难以得到彻底解决,一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工作效率较低,办案过程中有断案不公等现象存在,使得当事人积极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的热情大打折扣,这些都是造成受害者选择刑事案件私了的客观原因。
二、刑事案件私了的特征及危害
一般而言,刑事私了的案件性质较为集中,多为强奸、伤害、盗窃等案件,且多发于熟人社会;案件受害人的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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