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建设标准化菜市场指导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整治菜市场“脏、乱、差”现象,加快推进全市菜市场升级改造,进
一步规范市场建设,营造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建设文明城市,结合本市实
际,制定如下指导方案:
一、建设改造标准
1、间隔应大于20米。
7、柜台设施。
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面及边缘挡水凸边使用面砖
或不锈钢材料制作。-2m、-,柜台高度宜
以
-。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
度不低于5cm。柜台内应留有同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冷冻、冰鲜水产品、鲜肉柜台应采用不锈钢台面,冰鲜水产品柜台应配设
在多孔不锈钢板,活水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
20cm。
蔬菜柜台宜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
-,-,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
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
。
8、活禽经营区、生鲜家禽档口设置。
活禽经营区应相对独立区域,与其他经营区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活
禽经营限制区内,不得设立活禽经营区及经营档口),经营档口设置应符合
《活禽市场建设指南》(DB-T1463-2014)要求。
生鲜家禽经营区域应相对独立,与其他农产品经营区域、现场制售食品的加
工经营场所分开。档口的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不少于5平方米。档口销
售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应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库(柜)等设施
设备,冷藏库(柜)应有温度显示装置或温度计。冷藏库(柜)温度维持在
0c〜4C,且保证家禽产品在0C-4c的条件下销售。
9、熟食、半成品陈列。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符合食品卫生
要求。应配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设施,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
10、入市检测。菜市场应在场内设置检测室,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和检测
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
11、证照规范。经营者必须持证持照、亮证亮照经营(无需取得许可证的
只需要持照亮照经营)。证照在铺位摊档上独立公示,没有条件的可在市场出
入口显眼位置集中统一公示。(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
自产农副产品的除外)。
、计量规范。
、市场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
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当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服务规范。菜市场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设立宣传栏、公示
栏、导图栏、供应区域标志。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14、卫生
间设置要求。市场内应设置卫生间(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但不得设置
在熟食经营区域内。
、垃圾处理设施。
菜市场并设置垃圾收集、存放设施。每个经营户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
器、垃圾桶(箱)。
、配套停车场(位)。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菜市场,应配套设有机动
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
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配套停车场(位)。
二、进度目标
改造建设标准化菜市场按照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
原则进行。
第一阶段:调研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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