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要求:
:医疗纠纷的概念、分类;医疗纠纷的法医学鉴定的原则及其注意事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不同之处;
:常见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鉴定及鉴定程序;医疗纠纷法医病理学鉴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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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页,共5术效果不良;术中不按操作规程行事,操作粗暴,手术时误伤或误摘组织器官;手术创口或体腔内遗留纱布、器械等异物;手术后不注意观察,护理不佳,出现危急情况时未积极抢救,酿成医疗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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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是手术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独特的医疗手段和行为,与手术的进程密切相关。如果麻醉术前准备不充分,以致麻醉方案选择不当;有关检测仪器、药品、抢救器械准备不全,影响术中使用,甚至贻误抢救时机;术中错用麻醉药物,硬膜外麻醉时麻醉剂误入蛛网膜下腔或损伤神经丛;腰麻用药量过大,麻醉平面过高,发生全脊髓麻痹;局部麻醉药物过量或误入血管,导致中毒;麻醉过程中麻醉师擅离职守而未及时发现病人的紧急情况,贻误抢救等均可能造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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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手术性医疗事故
非手术性医疗事故涉及科室包括内科、儿科、传染科、中医科等。
1.误诊、误治是非手术科室最常引起医疗纠纷或导致医疗事故的原因。
2.用药不当或过量是较常见的医疗事故的原因。
3.诊疗技术操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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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输血输液医疗事故
1.输血事故可见于配错血型、输入污染的血制品等。
2.输液事故
3.过敏性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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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护理工作医疗事故
护理工作医疗事故除了散见于以上各种原因的医疗事故外,常因有章不循及违反操作规程,如发错或输错药物导致患者药物中毒;肌内注射部位不当损伤神经;针灸过深,引起气胸;对小儿护理失误导致烫伤、摔伤;婴儿抱送错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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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美容医疗事故
指由于违反有关技术操作常规导致美容手术失误,致使顾客容貌毁损或机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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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事故的分级
一级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中等残废、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
四级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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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责任类型
一、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确定
(一)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主要有《民法通则》和新颁布执行的《医 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最高法院对有关问题的一些司法解释和答复意见。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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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行政责任的确定
(一)承担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承担行政责任的形式及其具体责任
1.行政处分及责任人的具体责任
2.行政处罚及责任人的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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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纠纷中的刑事责任
(一)医疗事故犯罪的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罪都是严重的医疗事故 。
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 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犯罪从行为人的动机看是一种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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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务人员与医疗有关的其它刑事犯罪
1.故意杀人
2.故意伤害
3.强奸
4.非法提供毒品
5.生产、销售假药、劣药
6.出具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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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中患方的犯罪
1.扰乱社会秩序 指患方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故意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根据情节轻重,可依照刑法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追究主要肇事人的刑事责任或给以治安管理处罚。
2.故意伤害 较少见,但确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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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处理与鉴定
一、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调解处理程序
1.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协商解决
2.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赔偿解决
①卫生行政部门②律师调解; ③仲裁机构调;④诉讼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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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事故或医疗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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