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编号:CNCA-02C-026:2005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安全带产品
2005-08-01
2005-08-01发布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适用范围5认证模式5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认证申请5型式试验质虽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从获证起的4年内,工厂质虽保证能力复查范围应覆盖附件3的全部内容。每个工厂每次的复查时间通常为1-2人日。
获证后的第5年,应按附件3的规定对工厂质虽保证能力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和审查时间与初始工厂审查相同。
从获证起,。
,抽查产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监督检查合格后,可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如存在不符合项则应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逾期将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并对外公布。
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核查变更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确认原认证结果对变更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补充检测或审查,合格后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委托人及工厂信息和质虽保证能力时,针对差异应做补充审核,合格后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注销和撤销
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销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
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获得认证证书的汽车安全带,应将认证标志缝在安全带固定点附近的织带上或直接模压在安全带总成(含带扣)的非受力位置上,标志应清晰并能永久保存。加施位置应保证在安全带总成安装到车辆上后认证标志仍能被清楚的识另U。
认证收费认证收费由认证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汽车安全带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需资料以下各项所需详细资料由各认证机构自行规定:
产品规格型号汇总表;产品调查表;生产企业概况;(所申请产品的年生产能力及生产历史);、原材料目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供货单位、进厂检验项目);(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虽、精度、检定周期);;必要的认证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申请视同(免做部分或全项检验)时需填写产品差异描述表。
附2:
检验项目和检测依据
.;;(静态);;;;;;。
.(见GB14166-2003附录K)(见GB14166-2003附录K)(见GB14166-2003附录K)。
-2003附录L“生产一致性的控制”执行其中的动态试验最小频次暂定为每年每种一次检测依据GB14166-2003机动车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GB8410-199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附3:
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虽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H: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n保证能力要求。
工厂应规定与质虽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虽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虽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虽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
品质虽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文件和记录2.
CA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