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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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
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PART 01 实施方案修改完善
PART 02 实施计划编制
PART 03 已开展工作
实施方案修改完善
建开发设施建成后对城市雨水径流总量、峰值流量影响。
雨水径流污染控制
通过分时段采集雨水分析水质,并和降雨过程对应起来,分析径流污染效果。
河道污染物控制
加强关键控制断面/控制点的污染物、富营养化等方面的监测和河道生态观测。
实施方案修改完善
№8 配套措施和机制完善
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储备
强化试点区域海绵城市示范工程管理和跟踪
建立工程管理档案和系统, 跟踪记录工程决策、进展、工程细节、问题、评估效果、管理等内容
PART 01 实施方案修改完善
PART 02 实施计划编制
PART 03 已开展工作
◇节水优先
◇空间均衡
◇系统治理
◇两手发力
2014年4月23日关于保障水安全重要讲话。
2013年3月25日国办发〔2013〕23号
《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通知》
2013年6月18日建城[2013]98号
住建部《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
2013年9月6日国务院〔2013〕36号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2014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国务院、住建部发布排水防涝及海绵城市建设文件。
试点区实施方案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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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实施计划编制
为我们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建设“海绵城市”指明了方向。
实施计划编制
实施计划编制
№1 试点区实施范围不变
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区
内河水体污染综合治理区
雨水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区
高强度开发海绵工程示范区
山地开发海绵工程示范区
大型居住区海绵工程建设示范区
仍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申报示范区
保持6个示范分区格局
实施计划编制
№2 试点区工作总目标不变
试点范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SS总量去除率)不低于50%
总体目标三年内分阶段落实
2015年示范区试点项目启动45%以上,竣工完成率30%以上
竣工项目进入运行养护期并实现日降雨量26mm地块产流不外排
每个项目的控制指标按总体目标分解的技术控制指标实施
(mm)
(mm)
不同降雨量对应的降雨次数频率
实施计划编制
№3 试点区建设领导组织机构不变
建设试点申报阶段工作领导小组专为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仍为书记和市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部署和监督全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
决策试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协调解决示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制定示范工作的相关政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建设办公室由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
市林园局、市水利局、五象新区管委会
直接参与构成
实施计划编制
№4 实施工作分组及主要职责
实施计划将各项工作细分
规划前期组
项目建设综合组
项目验收组
项目资金保障组
项目督查组
建设宣传组
五象新区建设组
规划前期组负责编制相关规划;将试点项目列入市城建计划;分解落实示范区项目控制指标;制定、出具出让地块的海绵城市规划指标。
项目建设综合组负责编制海绵城市地方标准和标准图集;贯彻执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7个小组
统筹协调分工合作
实施计划编制
№4 实施工作分组及主要职责
项目建设综合组根据示范区项目类别特点细分为
科教项目建设组
既有建筑小区建设组
广场绿地公园建设组
保障性住房建设组
文体卫项目建设组
河道水系整治建设组
市政道路建设组
7个系统
分部门分职责落实
市“两重两问”办:负责对试点项目列表中必保项目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对在推进项目建设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监 督
落实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规划编制
负责编制相关规划;
将试点项目列入市城建计划;
负责分解落实示范区项目的控制指标;
制定、出具出让地块的海绵城市规划指标;
负责编制年度示范区内拟出让的地块清单
市规
划局
市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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