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站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我校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校信息工作由业务校长直接领导。学校成立信息站主要负责。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校党支部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各处室和教研组的活动等采集信息,各处室负责整理,上报校信息站。
(四)信息站及时、准确、全面向电台、信息站和关工委报送学校信息。
(五)负责统计校内各处室信息报送情况并计算积分向全校公布。
第四条各处室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五条我校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学校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学校的改革发展举措在师生员工中间产生的反响情况以及其他思想动态。
(五)学校负责人关于改进学校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学校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六)上级领导来我校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
(七)学校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各处室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处室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编辑部门信息,经所在部门主任审核同意后,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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