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页 共 合的原则,社团的内部活动原则上运用会费,学生社团举办大型全校性的活动可向学校团委提出活动经费立项申请。
九、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将在社团联合会的协作下对各学生社团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学生社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未经批准,擅自以学校、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社团名义寻求社会赞助;
2、寻求社会赞助过程中损害学校、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生社团形象;
3、虚报赞助单位赞助经费、物品;
4、暗中收受回扣;
5、其他弄虚作假、违反学校、社团相关规定的。
社团经费来源及运作
一、收缴会费:会费实行终身制,只需第一年缴纳会费,收费标准为每人20元。(详细实施细则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确定收费标准)。每年所收社团招新经费须在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监督下按实际招新人数向学生社团联合会上缴30%,并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为各社团分列账目,核查各社团剩余70%开支。
二、社会赞助:
,在上报校团委批准后,亦可接受社会赞助。赞助单位必需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活动安排书》和《经费预算》,并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批准,方可外出寻求社会赞助。
,不得以龙岩学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或龙岩学院某社团的名义寻求赞助。
,必需签订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签订之前必需报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批阅,经批准后方可签约。
%作为嘉奖,未拉得的同学赐予肯定的车费报销作为激励(拉得赞助的同学的交通费在奖金里扣)。
,特别状况(学校的大型活动等,例如由团委主办)由校团委签章,协议书一式四份,赞助单位、学生社团、社团联合会、校团委各一份。
,全部社团一律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经营性单位宣扬。未经批准,全部社团一律不允许与校外任何单位签订协议、接受赞助,违者将追究该社团及组织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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