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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水、电、暖通和弱电等管线预留及孔洞、套管预留。
水、电、弱电、煤气及市政管线等所有保证进户有关的一切配套工程,除需
主管单位规定而承包人不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资质外,均属承包范围。
土建、安装、配套工程收尾工作,包括各专业工种及配套结束后的孔口封闭
及局部修整。
发包人指定分包的现场配合工作。
价格组成:1 号地下车库和 2 号地下车库的总价不包括土石方工程、消防工程、
通风工程和弱电设备安装和配线工程,其价格组成包括 款至 款所
述内容。11#楼~13#楼的总价不包括桩基础、电梯和弱点电子设备安装和配
线工程,其价格组成包括 款至 款所述内容。14#楼~17#楼的总价不
包括电梯、弱电设备安装和配线工程,其价格组成包括 款至 款所
述内容。
另:招投标费、保险费、质监费、场地围挡、临时道路暂设、甲方分包工
程的现场管理配合费以及甲供和甲控材料的税金等费用均含在合同总价
内。
:
各项工程的施工与质量的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施
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各
项规定,内、外装饰、装修标准必须达到甲方指定的样板工程标准。
工程质量评定要求: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以沈阳市质监站评定为准。
如工程质量经评定等级低于合格标准和内、外装饰、装修未达到甲方指定的
样板工程标准,发包人有权扣罚达到标准所需的翻建、修建费和工程总价
的 5%作为质量罚金。
:
1 号地下车库中标方须在 4 月 1 日开工,2004 年 6 月 20 日 前竣工。11#楼
~13#楼中标方须在4月1日开工,在8月10日完成高层结构封顶,在 2004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外墙的装修和拆除脚手架,在 2005 年 6 月 30 日前全
部竣工。2 号地下车库中标方须在4月20日开工,在 2004 年 6 月 10 日前
完成结构封顶,14#楼~17#楼在 2004 年 6 月 10 日开工,在9月30日前完成
高层结构封顶,在 2005 年 8 月 30 日前全部竣工。
上述的封顶、外墙装修完成和全部竣工是指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住宅楼都达
到上述的目标为准,本工程不单以总工期作为考核目标,中间封顶、外墙装
修和拆除脚手架亦作为考核目标,不按时完成亦同样接受相应的处罚,今后
将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范围:
本工程中标方包工、包料(部分)、包工期、包质量。
钢材商品砼全部由发包人供应,其价格如下:
砼品种等级 C10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单 价 210 220 240 260 280 305 340 375 400
单 早强剂 25 元/M3
列 抗渗剂 S8 25 元/M3
费 防冻剂 25 元/M3(—5℃)
用
钢材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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