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大慈寺与成都社会4700字
摘 要:佛教寺院在中国的分布甚广,从名山大川到城市乡村都建有寺庙。中国佛教寺院建筑存留至今的也为数不少。本文正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简要梳理了佛教建筑在中国的兴起过程;第二部个建筑十分舒展,外廊的四周做石栏杆。从外观来看,此殿与观音殿大同小异,但台基更高,气势较为宏大。显示出供奉释迦牟尼像更高的地位。大雄宝殿侧殿祖师堂,现为菩提功德会入会处。
(3)藏经楼
藏经楼建于清同治十二年(1873),重檐歇山顶。一般来说,檐层数越多,建筑规格越高。楼上贮有三藏全经;楼下为法堂,是宣讲佛法皈戒集会之处。法堂在佛寺中通常是仅次于大殿的主要建筑。初只禅宗寺院设法堂。
可以看出,重建的大慈寺布局更加规范。
2、建筑特色
(1)、内部结构:穿斗式木构架
大慈寺主体建筑除山门及新建钟鼓楼外,全采用穿斗式木构架。这种构架的特点是用穿枋把柱子串联起来,形成房架。檩条直接搁置在柱头上;在沿檩条方向,再用斗枋把柱子串起来。由此形成一个总体框架。这种木构架广泛用于江西、湖南、四川等南方地区。11
(2)、飞檐、屋顶多装饰
大慈寺建筑目前保存较为完好的当属屋顶,充分体现了成都地区建筑装饰艺术。屋顶多飞檐,檐角上挑;屋脊及屋顶多作装饰。其装饰除佛教元素,如佛经故事的讲述外,也有中国民间“福禄寿”等常见的装饰元素,如灵芝。“神”与“俗”的融合在建筑装饰上也得到了体现。 3 作为空间的大慈寺
(一)佛教信仰空间
大慈寺作为佛寺,首先是一个佛教信仰空间。明朝时,僧纲司12设在大慈寺13。僧纲司为1381年明洪武帝命令在全机构。其中,在州一级称僧正司,在县一级称僧会司。这三级僧人登记机构的长官,分别称为都纲、僧正和僧会。僧纲司、僧正司及僧会司通常位于府、州、县城内最有名的寺院之中,而僧官通常是僧录司所在寺院的住持。接下来的四年之中,僧会司在全国设立,而只有一个县没有设立。僧官的职责主要为监管所在州县的僧人,宣传正确的佛法,主持公共礼仪。这些职责表明,僧官的功能是代表国家来管理佛教。僧官制度使得洪武皇帝有了系统干预寺院的官僚工具。但洪武皇帝死后,这些法令的实施很快就打了折扣。到了明代中期,僧录制度在许多地方已不复存在。虽不知僧录制度当时在大慈寺和成都府实施的具体情况,但从僧纲司设在大慈寺可推知明朝时大慈寺在成都府佛寺中的地位。
(二)经济空间
“大慈寺在极盛时,占有成都东城之小半,附近商业繁荣,寺前形成季节性市场,如灯市、花市、蚕市、药市、麻市、七宝市、夜市等,其中蚕市、药市、七宝市称成都三市,最为繁盛”14。明天启年间《新修成都府志》也曾记载大慈寺前蚕市15。
(三)游乐空间
清代地方志中多记节日宴大慈寺,如《(雍正)四川通志》记“岁华游宴节五月五日大慈寺”16,《成都通览》页记载节日时民众多宴大慈寺。17还有观赏花木,避暑等。作为名胜古迹。
成都市民围绕大慈寺繁荣的经济、娱乐活动反映出大慈寺这个建筑空间的多重社会功能。大慈寺不仅是一个佛教信仰空间,也是一个商业空间与娱乐空间。而这也体现出中国宗教世界与尘俗世界的区分往往没那么明显。
注释
[1][M],贵阳:贵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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