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背景下社交电商发展对策研究
赵迁亮 摘 要:共享经济的出现为社交电商的发展提供了平台和机遇。社交电商作为社交平台和电子商务的融合物,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电子商务的新型网购模式,借助社交平台发展电子商务、获得共享经济的红利是社商本身所自带的社交优势,更容易使客户得到安全感。同时,在通过自己社交圈分享商品的同时,也可以扩大自身的社交圈,更好的将商品分享出去。
以人为核心的商业模式
与传统电商以“货”为纽带不同,社交电商更强调以“人”为核心,利用各类社交媒介,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纽带进行商品经营或其他服务。社群型社交电商则更加强调群体之间连接形成的网状结构,以个体带动群体,以点到面扩散,网与网之间有交集,可以同步辐射到各个层级。以会员制社交电商为例,平台采用S2B2C模式,只负责提供商品货源,通过每一级的销售分红吸引用户成为分销商,利用其自身的社交圈去发展更加庞大的社交群体,实现“自购省钱,分享赚钱”。
3 对策建议
做好社交纽带,保证商品质量
社交电商想要做好,其本质“社交”一定是重中之重。BAT三家公司中,阿里巴巴和腾讯分别是以电商和社交起家的,而社交电商首先要重社交。在与客户交流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社交的优势,把客户粘度和关系做到极致。社交电商不仅仅是要构建一个社交的关系池,怎样构建并且维护好这个“关系池”是社交电商发展的关键。对于会员制的社交电商,成了会员的用户才算核心用户,才是平台的一个新推销节点。在经历前期快速增长会员的模式后,就必须使得平台精细化运营,提升供应链能力,留存转化对平台来说是最重要的。去中心化的销售模式使人人都是店主,人人都有带货能力。 未来集市的创始人吴召国说,只有让利用朋友圈卖货的商家借助正规化的平台,为他们提供质量有所保证的货物,并且保证一定的利润空间,才让社交电商推荐成为一种可持续、正规化的商业模式。只有商品品质不断提升,每一个会员才能将商品通过社交分享出去。
社交电商应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商品宣传时不恶意宣传虚假商品,在保证商品质量的同时,保证商品的利润空间。社交电商其本质就是S2B2C的商业模式,比拼到最后,一定是S(供應商)与C(分销商)的服务能力与赋能价值。社交电商的用户不用担心任何货物来源、货物质量的问题,只需要考虑如何将商品卖出去。每一个用户的背后都有着强大的支撑力:公司本身。
区分非法传销,规避法律风险
社交电商的迅速崛起也同样伴随着背后巨大的法律漏洞。很多经营者设计的商业模式的出发点本身是好的,也非常有创新性和特点,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往往误入歧途,在传销的泥沼中越陷越深。
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三种传销行为:①拉人头:通过奖励现金等方式吸引用户发展下线成员,下线成员在加入时往往需要缴纳较大金额的不同形式的“入门费”,根据所拉下线成员的数目逐级增加奖励,来牟取大量非法资金。②收取入门费:下线成员在加入时,以不同手段强制性收取所谓的入会费来取得加入团队的资格。③团队计酬:组织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要求下线继续扩展下级,并根据下线的业绩作为其工资报酬的标准,以牟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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