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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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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医疗
救治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市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医疗救治应急工作,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
吉首市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医疗
救治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市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医疗救治应急工作,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吉首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医疗救治组织体系
医疗救治组织体系由肠道病毒(EV71)感染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机构组成。
(一)救治领导小组
组 长:肖万升
副组长:向康池 田玉军
成 员:刘筱茅 陈 梅 黄利国
主要职能:组织领导、协调部署和指挥全市范围内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制定《吉首市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培训专家骨干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卫生局业务股,陈梅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处置全市医疗救治工作具体事宜。联系电话:0743?8520326。
(二)医疗救治专家组
市卫生局建立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专家组相关专业人员和市直有关医疗机构的儿科、急诊、LCU感染科、皮肤科等相关医务人员组成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医疗救治专家指导组和现场救治专家组(具体名单附后)。
主要职责:参与对住院留观病人的会诊和抢救。
(三)医疗救治机构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承担接诊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的任务,并按预案制定的病例处理流程和措施及时转诊病人,承担对不同症状和指征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其中,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可疑病例初筛,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初筛情况,不得留观、收治临床病例;市人民医院承担具有留观指征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医疗救治的诊疗标准、处理流程及工作原则
(一)诊疗标准
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的诊疗标准,依据卫生部下发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执行,并严格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严格感染疾病的消毒、隔离制度及各项医疗制度。
(二)病例处理流程
1、留观病例:即3岁以下婴幼儿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留观,应立即将其转至市人民医院诊治,州级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应派专家参与对其会诊,并密切观察,积极救治,防止病情变化。
①发热伴手、足、口腔、肛周皮疹,病程在4天以内;
②疱疹性咽峡炎,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增高;
③发热、精神差。
2、住院病例:即具备上列情况之一者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将其转至本辖区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省级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将派专家参与对其会诊,密切观察病情,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救治,防止病情变化。
①精神差/嗜睡、易惊、烦躁不安;
②肢体抖动或无力、瘫痪;
③面色苍白、心率增快、末梢循环不良;
④呼吸浅促或胸片提示肺水肿、肺炎。
3、早期危重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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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薛定谔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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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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