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无证、无标识生农资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无证、无标识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查处坑农害农案件,创造良好的农资市场流通环境,保证农民用上合格的农资产品。
三、整治重点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含复合肥)、种子、农机具及零配件、畜禽用药以及哄抬物价、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规范农资生产流通秩序。
四、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配合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全面实现农资市场监管责任目标。农业部门牵头做好农资市场整治工作,并依法开展种子、农药、复合肥和农机具及零配件等专项治理活动;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农资案件,配合做好农资市场整治和重大案件督察督办工作;质监部门负责化肥等农资生产环节的专项整治及农资大要案的查处工作,铲除制造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工商部门依法规范农资经营单位的行为,围绕“三农”问题,加大监管力度,以春耕、秋播为重点,加大对农药、农用柴油、种子和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
2、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按照县市场监管中心的统一部署,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本部门和本乡镇的实际,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村稳定。一是要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落实源头管理和审批登记管理,完善档案和标签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二是要建立健全农资案件举报投诉和查办监督体系,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迅速查处,按期结案;三是不定期集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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