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公告编号:2011-3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办法
(经 2011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承担上市
公司的社会责任,实现企业自身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规范要求,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对自然环境和
资源,以及股东、消费者、职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
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消费者和职工的合法权
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参与资本市
场文化建设,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
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股东权益保护
第五条公司应完善自身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
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司应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召开股东大会,充分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意见。股东大会可以采取现场召开和网络投票方式,促使更多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参加会议,保障其顺利行使权利。
第七条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应积极进行披露,并公
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八条公司要不断强化自身管理,提高管控能力,降低经营成本,加强风险防范,提
高投入产出水平,增加市场竞争能力。
第九条公司应当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加大研究
开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公司要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现
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的良性互动。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切实合理的分红方
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三章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十一条公司应对消费者诚实守信,不得依靠虚假宣传和广告牟利。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质量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切实提
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
足消费者的需求,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规范生产流程,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严把质量关,
禁止缺乏质量保障、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产品流向社会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产品的售后服务,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建议。
第十五条公司如果售后发现存在严重质量缺陷、隐患的产品,应当及时召回或采取其
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缺陷、隐患产品的社会危害。
第四章职工权益保护
第十六条公司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依法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
合同,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包括薪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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