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建筑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1、新工人上岗前必须报项目部备案,接受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违反规定对其班组每一人罚款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升降机司机、司索信号工)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对其班组每人罚款1000元
3、酒后作业的,每人罚款300元并对其班组罚款500元
4、施工现场随意吸烟的每人罚款100元
5、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的,每处罚款500元。
6、严禁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如电炒锅、电炉、电褥子、电饭锅、电泥鳅等),违反者,将没收其电器并处200元的罚款;
7、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私自动火每次对其班组罚款500元。
8、动火作业时,未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和看火人员每次对其班组罚款300元。
9、在现场或寝室内打架、斗殴的行为者,对该个人每次进行1000~2000元处罚,并对其班组罚款2000~4000元,同时对打架、斗殴者将送入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10、发现在现场内有偷盗现象,将对该个人罚款500~1000元/次的处罚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绳,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2、高处作业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带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3、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及建筑垃圾的,每件罚款1000元。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由肇事者负责。
14、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大便罚款300元/人/次,小便罚款100元/人/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