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卫生学校基本情况赤峰卫生学校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自治区级重点学校, 承担着为赤峰市及周边地区培养基础护理人才和乡村医生的任务。赤峰卫生学校的前身为始建于 1981 年的“翁牛特旗卫生进修学校”。 1988 年经过内蒙古教育厅、卫生厅联合评估验收合格后,批准并投资扩建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同年 10月, 定名为“赤峰市乌丹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2003 年原赤峰卫生学校并入赤峰学院后, 全市中等卫生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出现了空挡, 赤峰学院医学院专本科教育无法满足全市广大农村牧区和社区基层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需求。鉴于全市卫生中等职业教育断层的局面, 市政府决定组建全日制卫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把赤峰市卫生中专选择在翁牛特旗乌丹卫生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扩建,并于 2007 年9 月17 日以赤政发[2007]7 7 号文件向自治区政府提出了申请。经过市政府极力争取和积极协调, 自治区教育厅派出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进行前期调查核实, 充分肯定了翁牛特旗乌丹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办学规模和条件, 认为具备建立全日制普通中专办学条件。 2007 年 12 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07]296 号文件批准,学校升格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名称定为“赤峰卫生学校”, 纳入全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管理序列, 办学目标是为赤峰市及周边地区广大农村牧区培养乡村医生和基层卫生护理人员。通过市政府以及编制部门主动工作和积极争取, 2009 年 7月, 内蒙古自治区编办以内机编发[2009]91 号文件, 明确赤峰卫生学校机构规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2 名副处级指数) ,隶属赤峰市管理。 2011 年1月4日, 张恩惠副市长考察了赤峰卫校, 对学校建设和管理表示满意并作出了“保障学校安全、保持稳定过渡、促进稳步发展”的工作要求。 2011 年4月 15 日包满达市长视察赤峰卫校后指示:办好中专层次卫校是我市职业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请教育编制财政部门制定好赤峰卫校上划管理方案, 尽快提交市编委会研究。 2011 年6月 21 日,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将赤峰卫生学校上划市直管理, 实行市教育局管理为主、市卫生局行业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 2011 年7月 10 日,为保证赤峰卫生学校上划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政府决定成立赤峰卫生学校上划移交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并下设编制人事工作组、资产财务审计工作组。同时, 要求上划移交工作于 201 1 年8月 15 日之前完成。资产财务审计工作组派出审计组、资产清理组和财务审核组, 通过展开相应的审计核查工作, 分别形成了审计报告书、清产核资报告书和财务调查报告书。7月 19日, 根据赤峰卫生学校上划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由市编办、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的人事编制核查工作组, 到赤峰卫生学校实地进行了核查, 通过采取查阅档案、文件资料、有关帐册等方式,摸清了底数。为保证上划人员情况的真实, 2011 年9月 14 日赤峰卫生学校上划工作人事编制核查组再一次到赤峰卫生学校实地,对在编 83 名人员名单及岗位情况进行了公示。 2012 年4 月,市委常委会任命赤峰卫校校长和书记,校长书记纳入市委管理的干部序列, 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组成联合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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