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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赛时间:定于9月28至9月30日(视天气状况)
三、竞赛地点:学校大操场
四、竞赛要求:
1、竞赛形式:以班为单位组织合唱
2、参赛曲目:各班合唱1首以“歌颂祖国”为主题,内容安康,踊跃向上的歌曲。可以是歌颂祖国或歌颂英雄人物的歌曲,也可以是反映少年儿童华蜜生活的校内歌曲。(引荐以《百首爱国主义歌曲》为参考)
3、参赛人员:各班全员参加(特别状况无法参与应提前给政教处说明缘由)。
五、留意事项:
1、歌曲由班主任和音乐教师协商选定,音乐教师利用上课时间教唱,并由班主任教师详细编排。
2、各班必需要有一名指挥,做到上下场队列队形整齐有序,服装整齐,歌声响亮,学生整体精神面貌良好。
3、各班选定曲目后要抓紧排练,并将最终确定的参赛歌曲名称于9月23日前交回政教处。
4、竞赛前10分钟,各班要将参赛曲目所用伴奏带或光盘或网络资源注明标签交给舞台工作人员,以免延误竞赛时间。
六、奖项设置和评分标准:
此次竞赛以年级组为单位,嘉奖年级最正确指挥1名,年级组前2名。
评委组成员:
统分组:
歌颂竞赛筹划方案三
一、活动意义:
为了加强校内精神文明建立,进一步丰富校内生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开展,造就同学们的观赏美、展示美、缔造美、创新精神和实践实力,以及乐观向上、安康活泼、风格高雅的品质和精神风貌,打造阳光校内,为同学们供应更多呈现自我才华的时机和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促进学风建立,推动和加强校内文化建立,全面促进同学们的成长、成才;特此开展本次歌颂竞赛活动。
二、参赛类型:
独唱、组合;
三、参赛对象:
鹤峰职校全部高一、高二学生,有这方面爱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与。
四、形式和要求:
1、各班文艺委员在班上做好统计后,把名单上报到学生会传播部;
2、由学生自选歌曲,参与竞赛的同学要打算两首以上歌曲,演唱时间限制在3分钟以内,要求自备伴奏音乐,自行化装,自备服装和道具;
3、本次竞赛分为预赛、复赛、决赛;
4、竞赛采纳现场评分制;
5、竞赛评出6名选手,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五、活动时间:
预赛:五月份的每周周五下午班会课时间;
复赛:六月份的每周周五下午班会课时间;
决赛:七月一日(建党日)星期三晚上为决赛时间。
六、活动地点:
预赛、复赛在五楼报告厅举办,决赛在食堂二楼的礼堂内举办。
七、评分标准:
每个节目总分值10分。其中表演状态5分;节目内容取材2分;节目时间限制1分;节目整体感觉2分。五个评委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再取五个评委的平均分为该节目最终得分。
附:歌颂竞赛评分细那么:
表演状态:(5分)
1、嗓音条件好,声音自然、圆润,音量限制适中,气息流畅,在唱歌过程中不跑调,离调。
2、音准、节奏、音乐理解实力等,综合音乐感觉好,即有较强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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