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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
目录
一、 防止触电措施 2
二、 防止高处坠落措施 6
三、 防止误操作措施 11
四、 防止灼烫、窒息、中毒措施 12
五、 防止机械伤害措施 15
六、 防止起重伤害措施 17
有安 全措施已经解除、工作票已经终结。送电中发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及 时汇报,查明原因后方可送电。
16. 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 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 亦应认为线 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17.电气设备停电后进行清扫等维护工作时,必须填用工作票,并确认设 备已停电,明确工作范围,做好各项安全措施,至少有两人一起工作,与带电 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扩大工作范围。
18.在电容器组上工作时,应先断开电源,将电容器逐个多次放电并接地 后,在相邻带电的电容器组设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电容器 组的中性点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19.带电作业应根据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操作程序和安全措施,带电 作业过程,必须设专人监护,防止事故发生。
20.在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检修工作,必须先拉开低压侧刀闸,后拉开 高压侧隔离刀闸或跌落式保险,然后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和配变低压侧刀闸的 线路侧三相短路接地。
21.1 配电线路分支线停电检修的倒闸操作(如停送电、验电、装、拆接 地线及悬挂标示牌等),必须填写操作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另有规定的 除外)。倒闸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并在监护人监护下进行。
22.在电力线路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将线路停电,经验明确无电压 方可进行作业。
23.配电线路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导线磨刮措施,防止与其交叉跨 越的带电线路、通讯线路等作拉锯式磨刮损坏后引起触电事故。
24.配网低压网改造工程竣工后,必须认真检查旧线路是否已经拆离,防 止新旧线路混接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25.配网线路改造有跨越导线时,必须落实安全跨越措施。在拆旧线展放 新导线的过程,禁止强行拉扯导线,防止拉断导线碰触邻近或跨越裸导线引发 触电事故。
26.验电工作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并且经定期试验合格的专用验电器。 验电前,应确证验电器良好。
27.装、拆接地线按规程执行。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先装接地端,先拆 带电端,并保持相应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杆塔上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 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任何工作。
28.移动电缆接线盒应停电进行;防止绝缘损坏触电或爆炸伤人。 29.挖掘电缆沟前,应做好防止挖伤电缆的安全措施。
30.截断电缆前,必须核对实际与电缆图纸是否相符,并确切证实电缆无 电后,用接地的带木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打铁钎时,应做好安全 防护措施。
31.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夹有金属丝的皮卷尺、线尺等导电 体进行测量工作。
32.检修现场装设专用检修电源箱,所设 380V/220V 用电电源必须按相应 级别安装漏电保安器,并按要求定期检查试验,确认保护动作正确。
33.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的临时电源,应使用装有漏电保安器和插座 的携带式电源架(放线盘)。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宜采用绝缘等级为H 类的双重绝缘工具。电动工具每 6 个月检验一次,电动工具检验由电气专业人 员负责检验。不符合要求的电动工具和电动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34.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取得电源,插座与插头应配套、完好无损。
35.电气设备和各类电动工具(机械),特别是检修现场临时安装使用的 砂轮机、电钻、电风扇等,其电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36.在篦冷机、打散分级机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时,使用的行灯电压 不准超过 12 伏。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37.电焊机须可靠接地,高、低压侧接线柱必须设护罩,以防工作中误触
碰。不停电更换焊条,必须戴焊工手套进行。
38.使用电焊机应事先检查电焊机是否漏电,电焊机有无接地线,湿手不 准拉推开关,电源箱及刀闸必须绝缘良好,无损坏地方。
39.焊接时焊工应避免与铁件接触,在水面上或潮湿等恶劣环境下进行电 焊工作,必须站立在橡胶绝缘垫上或穿橡胶绝缘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 .
40. 行灯用的变压器、 切断刀闸、 电源插座、电焊变压器均不得携入篦冷 机、打散分级机等金属容器内 . 电焊线必须绝缘良好,无破皮漏电的地方,焊 钳软线不得少于 5 米以上。
41. 禁止使用无绝缘外壳的简易自制的焊把。 电焊工所用的导线, 必须使 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如有接头时则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
42.注意在任何情况下, 都不得使焊接操作者自身成为焊接电路的一部分。 43.在篦冷机、打撒分级机、预热器、回转窑、除尘器以及磨内作业时, 电焊线、行灯线不得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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