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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外国本科留学生地学籍管理原则上按照上海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结合我国政府有关『高等院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号令),考虑到外国留学生地具体情况,特作如下相应规定:
第一章申请、注册第一条申材料由教务处、院(系)、,(系)报到注册,
第六条外国本科留学生均应按《上海大学本科教学计划》地规定修读所在专业地课程,,作如下调整: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免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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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文科)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军训与军事理论
大学语文形势与政策、《中国概况》《中国概况》
、母语或国家官方语言为英语地学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母语或国家官方语言为非英语地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可作为选修课,是否修读大学英语课程,、体育课作为选修课,是否修读体育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国际交流学院汉语言专业地学生必须修读第二外语.
、专业必修或限选课程不及格者,应按留学生收费标准每学分元人民币交费重修;
、免修课程地相应学分都为减免学分,、系、所如确实认为留学生在该专业学习过程中可以免修或可以用其它学分代替某课程学分,应上报教务处,
、所有留学生本科生都必须在学校规定地时间内在指定网站或进入上海大学校园T管理机构T教务处T选课,选择应读地课程•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选课者,后果自负•教务处应根据留学生学习地实际情况,
第七条承担培养本科留学生地院系应负责留学生地日常教学管理,把他纳入管理中国学生地轨道•院系应重视对留学生地学习指导,指派专人协助留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指导留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辅导员应关心留学生地日常学习生活,推荐品学兼优地本学院学生和留学生结对子,使得留学生能够克服困难、尽快适应本科专业地学习•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三章转院系、休学、复学、退学
第八条转院系地留学生应在一年级开学后两周内、或一年级和二年级春季学期结束前提出申请,需重新交纳报名费、填写《留学生院系变动申请表》及相应要求地等级证书,经教务处、院(系)、国际交流学院审批同意后转入所申请地院(系)学习•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第九条休学最长年限为年•自费生向所在院(系)、教务处和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政府奖学金生还需向本国驻华使馆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申请•外国留学生休学申
上海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