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检疫监管模式探索
摘 要:本文从四个方面进行探索:首先要科学合并屠宰与检验工作,其次要提高监管力度,再次需要转换许可对象,最后设立常驻兽医机构。
关键词:屠宰检疫;监管模式;兽医常驻
在现代生活中,人們生猪屠宰检疫监管模式探索
摘 要:本文从四个方面进行探索:首先要科学合并屠宰与检验工作,其次要提高监管力度,再次需要转换许可对象,最后设立常驻兽医机构。
关键词:屠宰检疫;监管模式;兽医常驻
在现代生活中,人們对食品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检疫监管作为生猪屠宰中的最后一个部门,对食品安全拥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为了保证生猪的肉质安全,生猪屠宰检疫监管模式就需要得到加强。有关部门应该结合工作现状,提升监管的力度,确保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一、科学合并屠宰与检验工作
我国的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工作中,检疫和检验是两个分开的工作,这两个工作分别由动物卫生监管机构和生猪屠宰养殖场两个单位负责。因为两个单位并不属于同一家企业,所以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工作分割不具体、工作人员缺乏合作、工作内容重复以及工作内容繁琐。这样的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分割了检疫和检验两个工作,所以,为了改变这样的现状,相关部门应当主要重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个方面,要将屠宰与检疫工作合并,由农业部门进行专业的规划,按照我国完善的法律法规,通过使用明确分工和科学管理的手段,解决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分工不合理,员工不合作等问题,避免了企业与部门的工作重复,最大程度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要将入场检查工作转移给屠宰企业。在工作中,有关部门应该学会放权管理,通过放权来防止工作中出现的无人承担责任与工作混淆等问题,让企业负责对生猪进行精肉检测工作、疾病检验工作、日常检查工作以及生猪入场检疫检验工作。而有关部门只需落实监督工作,对企业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督,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然后统一进行反馈,最后由企业和有关部门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二、提高监管力度
生猪屠宰检疫监管部门应当严格管理监管工作,提高对企业违规现象的处罚力度。在生猪屠宰企业中,很多企业会因为设备的不完善,工作出现疏漏等问题,导致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不合格,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出现,生猪屠宰检疫监管部门应该提高监管力度。生猪屠宰企业开始工作之前,要提前六小时通知监管部门,并完成检疫申报,等到监管部门允许后才可进行工作。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首先,在屠宰前,要根据入场证明仔细核对生猪的数量,检测生猪的合格证是否齐全。其次,企业和监管部门要对生猪进行健康检验检测以及瘦肉精添加检测,保证猪肉的安全,防止劣质猪肉出现在市场中。再次,监管部门在确定了猪肉的健康之后,要仔细检查生猪是否拥有《准宰通知书》与《动物检验合格证明》,确保证件齐全之后再对生猪进行屠宰工作。对没有足够证件的生猪进行处理,将违规生猪清除场外。最后,针对检测出来的违规猪肉以及企业工作中出现的违规操作,监管部门要将具体信息上传,然后按照规定对当前情况的违规程度进行处罚,从而保证企业不会再次出现类似的错误。为了能够有效的进行工作,监管部门需要提高对企业的处罚力度。
三、转换许可对象
动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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