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1999——0201
农村村道路排水养护项目
服务合同
(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双方协定为准)
项目计划名称:
工程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及养护范围内的修理、设施巡视和检查等,详见后“三、设施维修养护内容”。
2、专项急修工程:本合同所称的专项急修工程主要指当出现紧急情况需立即处理时,承包方按照发包人指令而开展的应急处理工作(如道路塌陷处理、应急排水改造、临时抽排水及其它临时处理措施等)。
三、设施维修养护主要内容
序号
项 目
维修养护内容
承包要求
1
道
路
设
施
养
护
内
容
①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
制定巡查方案,对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实行定时巡查制度,并保证其完整性和使用畅顺,对违章开挖道路或其他损害市政设施的行为应立刻予以制止,并立刻上报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②维修人行道
按照《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设施完好标准和检查方法》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规范标准,保持承包区域内人行道的美观性和完整性。如遇损坏,乙方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立刻围蔽,72小时内修复完毕。
③维修车行道
按照《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设施完好标准和检查方法》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规范标准,保持承包区域内道路的美观性和完整性。如遇损坏,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立刻围蔽,3天内完成路面维修。混凝土损坏需按板块进行修复;沥青损坏需按方块进行修复。
④安全责任
承包单位必须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相应的安全保险,并向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提交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完整详细的组织架构图。对于养护范围内进行的施工作业、用电、抽水、管坑、挖掘等工作,乙方应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
排
水
设
施
养
护
内
容
①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
1、制定巡查方案,对管理范围内的排水设施实行定时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种问题,保证其完整性和使用畅顺。
2、及时发现及制止私自将用水接驳入市政排水管网的行为并立刻上报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3、及时发现及制止破损排水设施的行为并立刻上报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
4、在完成上述工作外,乙方必须提供2名工作人员给甲方机动调配。
②疏通路面排水设施和地下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排水井)
1、保持路面和地下的排水设施畅通。(包括街域内主次干道、支路,小区,城中村、内街内巷、市政渠箱等所有排水设施)每个季度对中标范围内所有排水设施循环清疏1次,保持管理范围内排水管内的淤泥不超过管内高l/4,保持排水井内淤泥不超过井底到最低排水点高度l/3。
2、如遇突发排水设施阻塞情况,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疏通。
3、如在承包单位养护范围内发生水浸街,承包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必须立刻安排以负责人为首的抢险队伍在2小时到现场进行抽水(不管因任何原因而产生的水浸),并听从甲方的指挥。相关费用列入应急抢险内容按实结算
③更换或维修损坏或被盗的各类井环、井盖
1、接到井盖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围蔽和处理。
2、对破损或缺失的旧式井盖(非防盗井盖)进行更换或维修。
3、对井盖下沉或井盖周边路面损坏进行调升或维修。
4、若损坏或缺失的井盖如需整套更换的,则列入应急抢修内容按实结算。
5、若损坏或缺失井盖的规格不符合常用井盖规格,由乙方负责根据实际规格自行订造更换或整套井环盖。并列入应急抢修内容按实结算。
④安全责任
承包单位必须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相应的安全保险,并向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提交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完整详细的组织架构图
注:①表中排水管所涉及管材应为不低于原标准的材料,且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②人行道应采用原损坏点的材质,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③对于上述的维修养护内容,乙方没有按按照相应承包要求完成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进行养护处理,其中发生的费用由本工程合同费用中扣除。
四、承包方式
l、本工程排水设施养护(主要包含排水管道清疏、马检井清疏、马进井清疏;管道修复、马检井维修和马进井维修等),其中排水管道、马检井、马进井的清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其他工作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
本工程道路设施养护(主要含侧平石养护、混凝土及沥青的路面及基层养护、刨铺沥青面层、铺设沥青面层、人行道养护、调平人行道砖、更换人行道砖,维修更换止车石等)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
本工程专项急修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时,如遇突发事件,用养护手段无法或难以解决的,由甲方直接下达或由乙方向甲方及时提出反应并上报应急处理方案,经甲方批准认后实施,费用在抢修工程费用中列支。
5、乙方在确定的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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