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行为或行政处分的期限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of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complete with warning signs, isolating network protection fac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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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处分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不在的,可以交给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代收,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5、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返回行政处分机关所在地之日起二日内,交至农业行政处分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农业行政处分机关;农业行政处分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的银行。
二、工商部门
1、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以如下理由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⑴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⑵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①冒充注册商标的;②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③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⑶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2、当事人对工商部门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二〕需要鉴定的,及时送交有关部门鉴定;
〔三〕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没收违法物品;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查封、扣押〔包括封存、扣留,下同〕的,决定查封、扣押;
〔五〕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予以查封、扣押或者没收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分建议批准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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