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恶性室性心律失常
病因:
器质性心脏病
冠心病,心肌梗死,非缺血性心肌病(扩张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等),心肌炎,瓣膜病,等
无器质性心脏病
LQTS,Brugada综合症,特发性室速,特发剂:
可降低心梗后和心衰病人的猝死率,因此常作为此类病人的起始治疗
各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评价
Ⅲ类药:
胺碘酮和索他洛尔可用于伴有器质性心脏病的复杂室性心律失常,胺碘酮可降低总死亡率,特别适于有心功能不全者,索他洛尔的长期疗效还有待证实。
胺碘酮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对于降低室性心律失常的死亡率可能有协同作用
钙通道阻滞剂:
主要用于室上性心律失常和部分特发性室速的治疗
严重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药物的选择:利多卡因
传统以利多卡因为首选
医生十分熟悉
应用方法比较简单
近年来对利多卡因的疗效提出了质疑
认为在终止心动过速方面疗效相对不好
而短期大量应用出现副作用的可能性很大
汇萃分析更有增加急性心肌梗死事件发生率的报道
目前的国际心肺复苏指南中,利多卡因仍然是可以选择的药物,只是它的地位有所下降
严重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药物的选择: 胺碘酮
能够有效地控制恶性心律失常的发作
减少心律失常死亡和总死亡率
可以减少心衰病人的死亡率
静脉胺碘酮可用于急诊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特别是伴有心肌缺血和心功能不全者
严重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药物的选择: 胺碘酮
电生理作用
多因素作用
--III类药物:钾通道阻滞,延长动作电位时程
--钠通道阻滞(轻度)
--钙通道阻滞(轻度)
--非竞争性抑制a、b-肾上腺素能受体
延长动作电位时程:主要延长2相(平台期)
严重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药物的选择: 胺碘酮
药理作用
抗心律失常作用
减慢窦性心律
延长心肌动作电位时程和有效不应期
减慢心房、房室结和房室旁路的传导
抗心肌缺血作用
降低外周阻力并且减慢心率,从而降低心肌耗氧量
直接作用于冠脉血管平滑肌,增加冠脉流量
口服负性肌力作用轻或无
降低主动脉压和外周阻力,从而维持心输出量
严重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药物的选择: 胺碘酮
适应症
主要是用于反复发作的持续室速/室颤
--胺碘酮终止持续室速发作的效果,文献报告结
果不一,总的来说不太好
--主要疗效体现在增强电复律的效果和预防发作
上
电除颤无效的情况下,使用胺碘酮增强除颤的效果(300mg,一次静注)
严重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药物的选择: 胺碘酮
适应症
不宜用于没有器质性心脏病的室早、短阵室速。特发性室速一般也不宜首选胺碘酮
不论那种心律失常,如果有心功能不全,胺碘酮可以作为首选的药物治疗
严重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药物的选择: 胺碘酮
禁忌症
病窦综合症未安置起搏器者
高度传导障碍未安置起搏器者
甲状腺功能障碍
已知碘过敏
与可致尖端扭转型室速的药物合用
妊娠,除非特殊情况
哺乳
严重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药物的选择: 胺碘酮
静脉用药用于病情严重并要求快速反应或口服不允许的情况下
用法
要采取负荷量加维持量的方法
负荷量3-5mg/kg,稀释后10分钟内静注。如果需要,15--3mg/kg
维持量应在负荷量之后立即开始,-。以后根据病情减量。
静脉维持最好不超过4-5天。少数顽固室速病例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治疗过程中出现已控制的室速又复发的情况,可以再给一剂负荷量后将维持量增加
严重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药物的选择: 胺碘酮
室速复发后的再负荷
室速的复发一般需要静脉再负荷,由于胺碘酮药代动力学的特点,单纯改变维持量是不能奏效的
其用药方法与开始用药并无太大差异,但一般用量较起始负荷小,大约是起始负荷量的60%,但应根据情况因人而异
再负荷后改为新的维持量,一般要大于原来的维持量
严重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药物的选择: 胺碘酮
注意事项
须在监护室进行,严密的临床和心电监护
剂量要准确,尽量用输液泵
注意避免静脉炎,最好中心静脉给药
负荷量静注的速度不能过快,否则极易造成低血压,在10分钟以上完成,也可30分钟内静滴
每日记录静脉、口服、当日总药量和总累计剂量。静脉用药期间每日至少做一次心电图,记录心率、PR、QRS、QT、QTc等参数
严重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药物的选择: 胺碘酮
口服与静脉胺碘酮的关系
口服制剂需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达到稳态浓度
文献建议
--静脉胺碘酮用至4~5天时开始口服,采用
较大的口服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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