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概念
国际法的特征
独立渊源
条约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总论国际法的渊源
辅助资料理论部分国际法与国内法
实践部分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国际法主体
政府间国际组织决议判例学说元论二元论相是在辨认证明国际法原
则时的辅助方法。):
国际条约
国际习惯
定义
表现形式
明示协议,书面形式
默示协议,非书面
渊源地位
主要的国际法渊源
最古老的渊源
拘束力
原则上只对缔约国有拘束力
所有国家
关系
条约编撰习惯规则
条约规则发展成为习惯规则
注意:表现形式和拘束力为重点国际习惯的形成要素:通例的存在,法律确信一般法律原则是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国际组织的决议不是国际法的渊源(安理会,联大决议不是国际法渊源)三、国际法与国内法:
条约在中国的适用问题:1).中国宪法为此未作统一规定2).民商事领域条约可以直接并优先适用。但知识产权条约除外3).WTO协议规则在中国必须经国内法转化方能适用4).外交领事方面是并行适用四、国际法基本原则(可能简答)只答原则即可
注意:内政是指凡是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事项,即本质上属于国家主权管辖的事项都是国家内政民族自决原则适用于所有民族但其中的独立权适用于殖民地统治下的民族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国际法的渊源五、国家主体问题国际法主体有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
国家:1构成要素: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中央政府,主权2类型:复合国中的邦联与联邦的区别:联邦对外是一个主体(国际法主体),邦联整体不是国际法主体,但各个成员国是国际法主体。
永久中立国:国际条约承认。只在战争方面受限,主权不受限制。
3管辖权问题:1).属地管辖权,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行使管辖的权力。
2).属人管辖即根据国籍所行使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指国家为了保护其本身安全或重大意义,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之外所犯罪行实行管辖权力。(罪行包括威胁国家政治或军事安全的罪行、伪造货币罪、违反移民法的罪行或损害公共卫生的罪行等)4).普遍(刑事)管辖权指根据国际法,对于某些特定的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不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和罪犯国籍如何,所有国家均有权对其实行管辖权。(如海盗、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危害和平罪、酷刑和贩卖奴隶等)注意:四种管辖发生冲突时,属地管辖权优先国家豁免权(名词解释)
1).概念:从主权原则出发一国的国家元首和外交官员在其他国家享有司法豁免权,一国的国家财产不受他国的法律管辖就是国家的主权豁免。
2).放弃:自愿,特定(一案例一放弃),明确放弃管辖豁免不代表放弃强制措施豁免。国际通行的是绝对豁免说。国际习惯,一般说的都是绝对豁免。
国家和政府的承认问题1).分离与分立的区别:分离是母国还在,分立是母国不在。
2).政府承认产生原因为社会革命和政变。
3).默示的承认:建立外交关系(设立大使馆,公使馆,代办处;)设立领馆;缔结双边的政治性条约;正式投票支持参加仅对国家间开放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支持加入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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