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付审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托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级工作人员所耗用时间及现行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本项业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因业务须要由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如差旅、食宿等费用,由托付人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2.托付人在审计约定书签约时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_________元。 3.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别疑难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托付人应在了解实情后接受受托人恳求增加审计费用。4.审计过程中因托付人缘由,中止审计,受托人不退审计费。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1.托付人担当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限制制度,爱护资产的平安,并保证其供应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2.受托人担当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担当责任。四、托付人权利义务1.按约定时间供应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2.帮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供应其他必要的帮助;3.按约定条件刚好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看法;4.按托付目的正确运用审计报告,不给运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5.受托人与托付人有利害关系的,托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6.托付人托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五、受托人权利义务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2.应于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隐私保密。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受托人必需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精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6.受托人可以依据须要查阅托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托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托付人供应其他必要的帮助。7.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1)托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2)托付人有意不供应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3)因托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8.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必需根据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明知托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2)明知托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睬干脆损害报告运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3)明知托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睬导致报告运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会,而不予指明;(4)明知托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9.受托人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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