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区、县)现有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方案》和《(省、市、: .
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区、县)现有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方案》和《(省、市、区、县)公安局警令部关于开展全市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区、县)公安局严格遵照公平、公正、保密原则,为确保对校园保安资格考试的组织报名、信息采集、资格审查、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成绩录入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市、区、县)公安局副局长周斌任组长,校保大队大队长王一民、治安大队大队长罗智泉、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校园保安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此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二、职责分工
(省、市、区、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县校保大队负责摸清参考人员总数,牵头组织本辖区校园保安的报名、信息采集、组织考试、成绩录入等相关工作;县治安大队负责确定考试场地,并全力配合校保大队开展工作;各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户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配合校保大队进行报名、信息采集、准考证打印等相关工作。县局纪委负责对校园保安考试工作的全程督导和检查;(省、市、区、县)金盾保安公司负责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资格考试工作,并参与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在5月13日前,制定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方案,明细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员,选定考试场地并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二)在5月27日前,完成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省、市、区、县)现有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方案》(渝公警令〔2011〕224号)要求,完成参考人员信息采集、资格审查及考场编排工作。
(三)在5月31日前,完成考试组织、试卷批改、成绩录入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四、考试流程(一)考试对象:全县所有在岗校园保安。
(二)考试报名:
1、所有在岗校园保安在5月16日至18日到各辖区派出所报名。报名时填报《(省、市、区、县)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报名时各派出所同时做好报考人员十指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十指指纹编号统一采用“ba”身份证号”的形式编制,发现采集指纹信息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重新采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要依法查处。县校保大队、县治安大队负责为信息录入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3、依法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有效证明,各派出所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警务协同平台一基础警务一保安管理模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保安监管系统后进行信息录入。(用户名bazqsyunyanggaj密码123)
4、按照《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规定,资格考试报名费市局拟定80元/人。(正提交市物价局核定)相关的收费政策未出台前,县公安局、(省、市、区、县)金盾保安公司要协调解决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中的成本费用问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