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例
为提高全员素质,保证产品质量,更好的为客户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一)工序管理制度
1. 各工序人员必须依据车间开具的领料单进行领货;
2. 操作工在生产前必须审好图纸、工艺档及要求,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3. 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随意改动生产工艺和参数,若有必要改动必须与相关工序联系,预防和杜绝安全质量隐患,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4.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并做好记录,与上下工序有关的问题及时联系,预防同病复发,把损失降到最低;
5. 生产过程中实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自检完的产品打上标记,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类摆放,不允许混放,依次充好。
6. 不合格及无标记的产品不允许流入下道工序(经处理的除外),并做好记录,放在规定位置;不合格品由质检员按《不合格品处理规定》处理;
7. 合格品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开具检验单,做好标记,由操作工凭检验单入库;
8. 产品在流转过程中严防磕碰,若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9. 质检员依据领料单进行产品首件检验,如有不符,及时通知操作工纠正;
10. 质检员在生产过程中要做到首件检验、中间巡检、完工专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 各工序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有违犯,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交接班制度
1. 交班人员应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生产现场,详细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 交接双方对上道工序的成品和设备须进行检查,并进行书面交接手续,
3. 交接内容一律以填写的交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没有交代清楚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4. 交接班必须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三交接——图纸工艺档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5. 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按照规定分工到现场进行交接巡视,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代清楚;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实际情况时,交班人员应立即处理,接班组长认为无差错后,由双方进行交接,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 交接工作由组长组织当班人员进行,交接内容:应交代的事项、工艺文件是否齐全、机床是否清理干净、机床是否加油保养、工装芯轴是否准确牢固、机床运行是否正常、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
7. 有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1)饮酒后接班人员;2)接班人员尚未到齐之前;3)事故处理或正在进行的重要工作;
8. 未经车间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9. 交接组长的工作:1)检查人员是否齐全,设备运行、现场环境是否良好;2)检查各项工作是否准备完备准确;3)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4)向上级及时汇报当班工作;5)及时解决当班遇到的问题;
(三)现场管理制度
1. 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类摆放整齐,做好标记;
2. 工、卡、量具摆放整齐严防摔碰伤;
3. 设备保持清洁、润滑、无故障;
4. 下班前设备及周边打扫干净,不允许有铁销、产品、油污等存在;
5. 不用的挂轮工装芯轴等按要求放到指定地点,如有违犯将按规定处理。
(四)工具管理制度
,提高工人爱护工具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管好、用好工具、不积压、不丢失工具。
。在使用工具时和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防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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