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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开竞争性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GL-2018-09》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根据垫江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文件实行公开竞争性招标,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曹回镇石鼓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
注: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时才被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2)招标人不允许更换中标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14年至今完成过质量达到合格的工程3km及以上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施工业绩一个(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证书(达到合格)。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9年1月21日下午 16:00 时前在或重庆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网()网上提出,质疑问题应注明工程名称,逾期提出质疑不予答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9年1月21日下午 17:00 时前,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重庆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网()发布解答,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答复。
1.11
分包
不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招标期间在重庆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网()上所发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补遗书、答疑书、补充通知或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9年1月 21日下午17:00时前在重庆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网()网上提出。
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月 22日上午 10: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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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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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重庆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
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重庆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总价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此项目单价的综合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随招标文件一同在重庆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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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10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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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7万元整,本工程在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用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封密封带至开标现场,开标结束后,第一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除第二、三名中标候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外,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如发现提供虚假投标保证金,将对投标人按有关资信管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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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工程所有资格审查资料提供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签字盖章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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