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承诺书
中卫市教师杜绝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教监〔2015〕71号)和《中卫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学校收费、教辅
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承诺书
中卫市教师杜绝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教监〔2015〕71号)和《中卫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学校收费、教辅资料征订和禁止节假日补课的规定》(卫教发〔2011〕307号)相关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杜绝有偿补课承诺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2、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3、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讲”的行为,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5、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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