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补偿实施方案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企业
搬迁补偿方案
一、本方案参照《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结合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搬迁补偿实施方案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企业
搬迁补偿方案
一、本方案参照《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结合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厂区内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
本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厂区内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合资企业、集团公司参股企业、原属集团公司的改制企业。
二、补偿范围
对厂区内搬迁企业,集团公司给予土地使用权补偿,搬迁报废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和职工停产生活补助。流动资产和运输工具不予补偿。
三、土地使用权补偿
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为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具体补偿金额,可咨询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后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由集团公司聘请土地评估机构,对需要补偿的土地价值进行评估,作为补偿依据。如果评估价值低于集团公司作价入股价格,以集团公司作价入股价格为准。
土地使用权补偿的面积,按照土地使用权证标示的面积确定。
1土地使用权补偿仅适用于集团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参股企业。
四、搬迁报废资产补偿
搬迁报废资产是指《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无法恢复使用”的资产,包括被拆迁企业厂区内房屋、构筑物(包括设备基础)、地下管网及其它搬迁后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等。
搬迁报废资产的范围,由被拆迁企业提出资产明细,集团公司工程部审定。
搬迁报废资产的补偿金额,按照由集团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评估的价值确定。其中,原属集团公司的改制企业以改制时评估的资产净值为准,不再进行评估。
搬迁报废资产补偿后,该资产所有权即转归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拆除及处置。
五、拆迁费用补偿
对搬迁后能够继续使用的资产,由集团公司按照第三方施工的标准,支付拆除、运输、安装等费用及各种取费。
搬迁后能够继续使用的资产是指,被拆迁企业2005年10月底厂区内全部资产中,扣除搬迁报废资产后的固定资产(不含运输工具)。
拆迁费用的补偿金额,根据各企业各类资产搬迁的难易程度分别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0—50%确定。
六
搬迁补偿实施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