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加强党内监督的心得体会 2017 年加强党内监督的心得体会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 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条例, 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 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 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展开以来, 党内政治生活得到明显加强。但是, 随着社会环境和条件的变化, 一些消极的东西不断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性淡薄、原则性缺失、战斗性减弱, 一些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有的好人主义盛行, 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 思想交锋“你好我好”, 甚至搞变相表扬、相互吹捧那一套; 有的自由主义泛滥, 把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 搞个人说了算, 主要领导“一言堂”, 班子其他成员“看脸色”, 工作决策“一致通过”,出了问题集体负责,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两个条例对党内监督和处分问题, 作了细致的详尽的规定, 尽管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 但只要认真贯彻, 仍能对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 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把两条例公之于众, 使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能置于人民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下, 为贯彻执行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证。强化监督是维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有效保证。一个执政党, 特别是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掌握绝对权力的执政党,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就不可避免地会腐败丛生, 最终导致被人民抛弃。一个时期以来, 日益腐败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党员, 已成了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 两个条例的制定正是适应了形势的这一需要。《监督条例》规定: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监督条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来确立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 如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制度、党委常委和纪委常委的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等, 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处分条例》则是一个更有针对性的党内法规, 它针对十多年来到处滋生的各种各样以权谋私的贪污腐败行为, 和近几年来颇为普遍的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的现象,做出了处分的具体规定,为惩治贪污、遏止腐败提供了法规的保证。在今后的党内生活中, 只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两个条例, 就可以改善党的形象, 恢复并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把党的领导提高到新的水平。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干部是关键。上行下效,源清流洁。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关系党内生活的质量,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 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 带头强化监督约束, 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带头发扬民主作风,生活在“一班人”之中,不凌驾于“一班人”之上; 高人一筹, 不高人一等; 用好一票之权, 不搞一人专断,营造健康民主的党内生活氛围。两个条例都是防范性的党内法规, 一个防范于未来, 一个处置于事后。而要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健康和生机, 就必须改革党的领导体制, 加强党内民主。 2017 年加强党内监督的心得体会二新的历史形式下,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 》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项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 明确提出“党要管党, 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要求。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 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提出“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 主要是: 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 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 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 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 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 严重影响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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