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背景下的网络新闻道德建设
新闻道德论文之第三篇
摘要: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 给社会各个领域都带来了变化。网络新闻逐渐开始替代传统媒体的传播格局, 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 同时其自身特性也引起了诸多道德失范播渠道方面, 近九成的人都认为网络是谣言的最大来源。
低俗新闻使得网络媒体形象受损
总体来说, 网络谣言可以模糊的分为三类, 即"黄";"暴";"热";, 有明显的低俗化倾向。比如, 2013年网络谣言第一案"淮上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 真名为秦志晖的"秦火火";为获取经济利益, 捏造所谓的"张海迪入日本籍";"";, 在网络上造成巨大反响, 这些谣言涉及国家机构、知名人士, 获得了大量的网民关注。另外, 色情暴力元素在网络新闻中也常常出现, 让网络环境变得乌烟瘴气。有少数新闻网站特别乐于报道各种犯罪, 以尖锐直接的描写、造成强大视觉冲击的配图吸引人们的关注, 这些报道顶着法制新闻的名头, 却并不注重让人们在案件中吸取教训, 了解法律, 而新闻内容的真实性根本不在其考虑范围内。从短期来看, 媒体能获得丰厚的经济利益, 但从长期来看, 受众会对这些新闻麻木, 愿意了解这些低级趣味信息的受众会越来越少。更严重的是, 网络媒体会逐渐失去与传统媒体一样的庄重感和可信度, 人们就会怀疑网络媒体所传播信息的真实性, 甚至认为网络新闻内容都是低俗不堪的。
网络侵权频发, 公共秩序遭破坏
网络新闻的侵权问题在当前十分严重。原创者 (当事人) 有可能受到的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权、著作权、名誉权等。在网络上, 用户可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 轻易借用传统媒体新闻资源, 提取其原创文字、图表等信息当作"自己";的新闻信息源头或背景, 很容易造成侵害原创者著作权的行为。而互联网使用者有较强的隐蔽性, 虽然我国在当前已经要求所有网络言论发布都必须实名, 但少数心怀不轨者依然可以通过假身份来进行规避。他们肆意冒充他人身份在各种公共平台发表不实言论, 或对公众人物进行谩骂和诋毁, 极大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在这个信息速度极快的网络世界, 网络谣言的每一次点击都可能给被侵权者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这些网络新闻的侵权现象破坏了网络公共秩序, 导致网络媒体公信力丧失、他人法律权益受损和腐败滋生等。
2 加强网络新闻道德建设的建议
网络新闻工作者综合素质的加强
第一, 要对网络新闻从业者做系统而全面的知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着重提升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修养, 将职业道德操守规范转变为其信念、责任和意志。籍由职业道德教育, 将客观的职业道德要求转化为从业者自身的认识、感情和信念, 树立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职业道德观。此外, 提升网络新闻从业者的新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负责采编的相关人员要具有优秀的语言文字能力、扎实的文字处理能力, 能把握好行文尺度, 在媒体效益和受众满意之间寻求平衡点。
加强网络媒体的内部管理
采编流程必须要标准化。媒体应设置专业人员对所有稿件进行审查, 将编辑责任制落实到位。在新闻内容来源上, 出于稿件来源的繁杂性, 在获得新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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