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
为规范少先队组织文化建设,加强对少先队员的组织教育,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和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有关规定,
就 xx、队旗、队徽、队委(队长)标志、队礼、呼号、入队宣案;
4)有关少先队的外事场合可以悬挂队徽或 xx 队徽图案;
5)少先队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队徽图案;
6)少先队的报刊和出版物、新媒体文化产品、网站上可以使用队徽图
案。
上述情况外,使用队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含)以上少工委批准。不同场合使用的队徽可根据实际需要等比例制作。
2.队徽及其图案、星星火炬名义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3.各级少先队组织不得使用不符合规范的队徽。
(三)徽章
队徽可制作成徽章供队员佩戴。徽章的规格为高 厘米,宽 厘米。为确保队员佩戴的安全,徽章须制作成按扣式或磁铁吸扣式。
四、队委(队长)标志
(一)样式
大队、中队委员会委员和小队长都要佩戴队委(队长)标志。
队委(队 xx)标志由白底、红杠组成,白底高 7 厘米、宽 6 厘米,红杠 xx4 厘米、宽 1 厘米。大队委标志中间为三条红杠,中队委标志中间为两条红杠,
小队 xx 标志中间为一条红杠。红杠之间间隔 1 厘米,与白底左右边缘各相距 1 厘米。大队委标志上下各空 1 厘米,中队委标志上下各空 2 厘米,小队 xx 标志上下各空 3 厘米。
队委(队长)标志可用布、塑料等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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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佩戴和使用
1.大队、中队委员会委员和小队长都要在佩戴 xx 的同时,在左臂佩戴队委(队长)标志。
2.各级少先队组织不得使用不合规范的异形队委(队长)标志。
五、队礼
(一)含义
右手五指并拢,高举头上。它表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二)行礼场合
少先队员在升降国旗时、在队旗出场和离场时、在烈士墓前、在参与队活动仪式时都要敬队礼。在其他场合中,如遇到师长等,队员也可行队礼。
少先队集会报告和列队、行进、检阅时,只由小队长、中队长、大队长敬队礼,其他队员注目致敬。
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在参加少先队的集会和活动时,应同少先队员一并行礼。受邀参加少先队活动的领导、来宾可行注目礼,在接受少先队员xx、献 xx 时应回敬队礼。
(三)动作
立正,右手五指并拢,手掌与小臂成直线,自下至上经胸前高举头上约 5 厘米(约一拳),动作自然流畅,掌心朝向左前下方。
六、呼号
(一)内容
呼号: “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
回答: “时刻准备着! ”
(二)领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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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队会仪式中,应由辅导员带领队员呼号,也可由党组织、团组织的代表,或拥护党的领导、对祖国有特殊贡献、可以作为少先队员表率的人领呼。
(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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