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客运安全规划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渝府发〔〕11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办发〔〕61号)文件精神,我城镇总体规划和农村公路发展建设规划紧密结合,突出客运站点规划、客运线网规划和运力投放规划等重点,统筹农村客运网络和站点,引导客运车辆向乡村延伸,促进农村路、站、运一体化发展。各乡镇要主动积极地提出本乡镇年度客运运力投放计划,县交通部门要及时研究并安排运力投放。
三、强化建设,努力夯实农村客运发展基础
一是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双百”目标,切实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为发展农村客运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快推进现有农村公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对危险路段(如路堤高于6米、临水路段等)安装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确保达到客车通行条件。要结合《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对拟发展客运的道路和已投放客车的线路予以优先安排考虑,以破解农村客运发展的制约“瓶颈”,确保农村客运发展的顺利推进。三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加大养护管理监督考核,保证农村公路路况良好。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客运站建设作为推进“畅通”建设的一件重要任务来抓,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协调,扎实推进农村客运站的建设工作。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渝办发〔〕61号文件关于“农村客运站建设用地原则上应以调剂或划拨方式保证农村客运站建设用地”的政策规定,并及时免费办理完善相关产权手续。尚未完成年以前下达的建站计划的乡镇,必须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在8月底以前全面完工;对年新下达的6个建站项目,有关乡镇必须尽快动工建设,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筹集资金,因地制宜推进客运招呼点、候车亭建设,为农村客运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协作,形成推进农村客运的工作合力
农村客运发展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在县农村客运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力协作,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必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起本辖区农村客运发展和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把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提上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充分发挥乡镇交管办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入推进辖区的农村客运发展工作,加强辖区农村客运车辆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积极实施道路运输委托执法,牵头负责辖区内的非法营运打击工作,确保农村客运市场的“全覆盖”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客运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县交通部门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指导协调各乡镇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工作,深入开展委托乡镇执法管理的业务指导培训,集中力量对XX县区、火车站、客运站XX县区城五大出口的道路运输秩序实行重点整治和管控。县交通、安监部门负责综合组织协调全县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工作,将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列入对乡镇的重要考核内容,定期检查通报,督促各乡镇做好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在农村客运安全、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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