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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x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1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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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
理的标准化、 规范化和法制化,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社会停车


















科研教学

















体育设施

















1、●
允许设置(无限制条件) ;○
可以设置(有限制条件) ; ╳ 为不允许设置
2、商住楼为地上 1 层或 1-2 层为商业服务用房、其它部分为住宅的楼房建筑
凡须改变绿地、道路广场、体育、市政、工业、仓储等规划用地性质、超 出表 《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划调整的有 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执行。
城市各类建筑的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按表
的控制。但只要满足日照
间距、绿地率、停车位等的要求,在审批时可以突破容积率控制指标。 表 各类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指标
建设类型
多层

新区
建筑密度 (%)
旧区


新区
容积率
旧区






















低层




































31
33
35
33
35
40







多层
24
26
28
26
28
30







中高层
23
24
25
24
25
28







高层
20
20
20
20
20
20






40
50


办公建筑类
高层
35
40


商业建筑类
多层
50
60


高层
50
55


Ⅰ类气候区:榆林市北部;
Ⅱ类气候区: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延安、榆林市南部;
Ⅲ类气候区:汉中、安康、商洛。
注:综合类建筑按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折算 ,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第三章 建筑间距
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间距除应当满足消防、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 管线、建筑保护和城市空间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本规定的要求。新建 建筑对要拆除建筑产生采光影响的,应当先拆除后建设。

低层、多层正南北向条式民用建筑的日照间距系数低限值按表
执行。
表 建筑日照间距系数表
地市
纬度 (a1)
大寒日太阳直
大寒日日照间距系数
日照 3 小时
射点纬度 (a2)
日照 1 小时
日照 2 小时
西安
34° 16′
20° 16′



宝鸡
34° 23′
20° 16′



咸阳
34° 21′
20° 16′



铜川
35° 03′
20° 16′



渭南
34° 31′
20° 16′



汉中
33° 03′
20° 16′



安康
32° 42′
20° 16′



商洛
33° 56′
20° 16′



延安
36° 36′
20° 16′



榆林
38° 17′
20°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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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橙老师
  • 文件大小114 KB
  • 时间202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