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焦坪中心粮站(公章) 备案单位: (公章)
序号
单位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附件2: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焦坪中心粮站(公章) 备案单位: (公章)
序号
单位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号码
补助金领取标准(元/月)
执行时间(年、月)
1
2
3
4
5
6
负责人:赵建华 填报人:张新潮 填报日期:2012年10月22日
说明:1、人员范围为城镇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城市居民;
2、执行时间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下月起,且不得早于2009年7月;
3、本表由所在单位填写,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市、区人口计生局审核,报参加养老保险所对应的同级人口计生局备案后提供给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4、需以打印方式填报,一式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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