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家园合作的困境
走出家园合作的困境
(蔡迎旗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在幼儿教育中,幼儿园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关系的重要性一再被强调,不少人要求幼儿教师承担起建立幼儿。其三,管理政策。幼儿园采取阻止教师与家长接触的政策,如禁止家长进入幼儿园大门接送孩子,则双方难有交流机会。
二
正是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的诸多障碍,导致了幼儿教师和家长难以达成真正的理解与同情,二者没有在孩子的教育上走到一起来。然而,幼儿教师与家长并非真的没有合作的基础,爱伯斯坦就指出,“家长与教师是相似而不是有区别的———他们有许多共同的目标和分享信息的需要。”为此,我们必须针对家园合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架起家庭与幼儿园合作的桥梁。
重塑幼儿教师的职业观念与态度
观念与态度决定行为。长期以来,幼儿教师认为自己是教育者,不仅教孩子,而且教家长,从而造成了教师与家长的单向关系,教师通知家长来园参加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幼儿园的情况、学期安排,教给家长幼儿教育方面的知识。而家长是被动的受教者,接受教师的观点,听从幼儿园的安排。总之,在教育实践中幼儿家长未被当作教育主体。而为促进家园合作,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家长在幼儿教育中的地位,确立幼儿教师与家长的伙伴关系,让幼儿家长能以平等的主体地位与教师协作。幼儿教师与家长的伙伴关系应包含以下内容:教师是父母教育自己孩子的伙伴,应与孩子的父母共商教育问题;教师是众多家长的网点,是家长活动的组织者,教师应用自己的知识帮助家长,并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家长们能相互帮助。
因此,在家园合作的过程中,幼儿教师应有以下职业态度:
自尊。幼儿教师要坚定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弱点,清楚自己在与家长关系中的位置。这样,幼儿教师才能以自尊的主体与家长交往。有自尊的人亦能尊重他人,有自尊的教师也能尊重孩子父母的价值观念,让他们了解自己真正关心的事情。如此,幼儿教师就能有效地与孩子的父母建立良好的教育伙伴关系。
谦虚。伙伴关系的建立需要家长积极参与幼儿教育活动,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谈自己的教育经验和面临的问题。教师抱有谦
虚的态度则能倾听家长的诉说,对家长的意见做出积极的反应,家长亦因此而得到鼓励。如果教师对家长的意见反应消极,或不以为然或反对,就会与家长关系疏远。
同情心。幼儿教师面对的是不同的家长,他们有不同的职业、收入和对自己孩子的期望,幼儿教师要能体察到这些。而愿意了解、
敏锐地体察到他人的处境需要教师有同情心,能从孩子父母的角度考虑问题。
尊重。幼儿教师不能代替家长教育他自己的孩子,即使面对教育方法不妥的家长也不能。幼儿教师只能影响家长,然而,这种影响又是在尊重、肯定家长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幼儿教师要先肯定家长的教育能力,肯定他们在教育上的真切体验,然后才能让家长了解你的教育意见,从而实现双方的相互影响。
热情。热情可以消除双方的距离感。家长与幼儿教师天天见
面,如果幼儿教师认为家长只是接送孩子,双方自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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