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合伙文化建设目标
赵 玲 随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文化日益受到事务所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的重视。合伙人希望借助合伙文化来完善事务所的管理,促进事务所的发展,提高事务所的凝聚力;注册会计师希望合伙人构成的人合组织,在合伙事务所中,资本不是最主要的,主要的是合伙人。可以想像一下,如果一个事务所内部的合伙人勾心斗角,那么这个事务所肯定不会太好。郭晋龙通过36起注册会计师合伙纠纷的分析和研究,发现合伙人之间的纠纷占合伙纠纷的大多数,其中仅执行合伙人和非执行合伙人之间纠纷就占50%以上。可见,在合伙事务所树立和谐发展的文化,首先就要协调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包括:执行合伙人与非执行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原合伙人与新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其中执行合伙人与非执行合伙人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公司制企业管理者和股东的关系,非执行合伙人不参与事务所的管理,委托执行合伙人管理事务所。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合伙人如果不执行合伙协议的约定和合伙人会议的决定,导致非执行合伙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以及其他利益受到损害,合伙纠纷就会发生。随着合伙事务所的发展,必然要引进新的合伙人,由此产生原合伙人与新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当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在权利义务上不对等,或者是原合伙人在新合伙人入伙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履行充分告知义务而导致新合伙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会产生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之间的冲突。怎样通过和谐发展的文化来协调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呢?我们认为,造成合伙人之间紧张关系的关键原因是合伙人之间缺乏民主造成的。在合伙事务所,执行合伙人认为自己是事务所的管理者,更了解事务所的实际情况,觉得自己比非执行合伙人在事务所的管理上更有发言权;原合伙人认为自己的资格比新合伙人老,新合伙人能够入伙完全是原合伙人的“照顾”,他认为新合伙人就应该听他的。组织内部不民主不仅容易产生纠纷,而且使组织内部的创新力受到压制,这对事务所这种学习型、知识型组织的发展是不利的。所以,树立和谐发展的文化,对于合伙人来说,就是要保持民主。
在事务所中树立和谐发展的文化,还需要考虑协调合伙人与客户的关系。目前,我国审计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尤其是中小事务所竞争尤为激烈,而合伙制事务所主要都是中小事务所。由于竞争激烈,包括合伙制事务所在内的中小事务所主要靠低价和其他不正当手段来竞争。这样竞争的直接后果就是事务所的收入增长乏力,同时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在社会上的声誉也在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为了能够揽到业务,不得不违心地把价格压到最低,甚至为了一味满足客户的要求,而丧失了注册会计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这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和社会经济活动都是不利的,合伙人与客户的关系也很难融洽,经常都是一锤子买卖,很难有稳定的业务关系。如何协调合伙人和客户的关系,使不融洽的关系融洽呢?合伙人提供客户想要的服务是解决途径之一。中小事务所之所以竞争激烈,是因为成百上千家中小事务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一样的,即同质性服务,合伙制事务所可以通过提供差异性服务,避免激烈竞争。现在不少合伙制事务所将其业务重点由报表审计转为管理咨询、税后筹划等方面,由于为客户提供了增值服务,这样既提高了事务所的业务收入,也和客户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合伙人应树立与客户共同发展的理念,这样才能为事务所赢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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