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赵强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和不断金融改革以及金融创新,国有商业银行在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上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受美国次贷危机和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并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选取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同时赋予其不同的年度授权。与以往做法不同的是在选聘信贷审批人员时,银行通常更侧重考虑其个人的工作经验、以往业绩及市场分析和财务分析能力等技术因素,以提高信贷决策的质量。同时,总行还应为信贷审批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技术支持,保证他们独立地进行风险的度量、识别、监测与控制工作。此外,我国商业银行还应加强对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专业人才后备库,为独立风险管理体系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持。
三、建立与完善信贷风险监督管理机制
1、对客户的贷后跟踪管理
对客户的贷后跟踪管理是指为了确保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表内业务从债权发生之日起至债券本息收回之日止,表外业务从银行责任发生之日起至责任终结之日止,对客户进行的全过程风险管理。它涵盖了贷款、贸易融资、透支、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承诺、担保等所有表内外融资业务,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用途检查、资金流向检查、间隔期检查、还款能力检查、到期还本付息管理、特殊情况检查、风险预警、违约处理等。商业银行对客户贷后管理的方式及目的主要是借助信贷信息系统,通过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客户财务因素与非财务因素,及时发现、关注信贷存续期间出现的各种信贷风险因素,并加以控制和转化,以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
2、对机构的贷后监督检查
对机构的贷后监督检查是指为了防范、控制、转化和消除信贷风险,银行分支机构借助信贷管理系统和信贷业务档案等工具,对辖内办理的授信业务进行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对不良贷款责任进行尽职分析、调查和评议,对风险机构实施业务处罚的一系列监督管理行为。对机构的贷后监督检查包括贷后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对机构实施业务处罚以及贷后监督的组织管理等多项内容。
3、对人员的监督管理
信贷工作的质量取决于信贷人员的工作尽职程度。信贷监督管理的对象涉及所有信贷岗位人员,包括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审批人(签批人)、贷后监测人员等。尽职检查、建立问责制是对人员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尽职检查是由各级监督人员对本级机构的前台人员及下级机构的各信贷岗位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的检查、验证、评价和报告;问责制是通过实施信贷责任追究机制,对形成贷款风险或损失存在主观过失的相关人员给予处罚,促使信贷业务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识别风险,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对于因失职造成风险或损失的,应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勤勉尽职的可予以免责。
四、培育先进的信贷风险文化
1、夯实信贷风险文化的物质层面
(1)提高产品创新的文化附加值。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将信贷风险文化的内涵融入产品服务创新之中,增强客户对商业银行信贷文化的认同感。建立快速的市场反馈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创新流程简洁化、客户使用便利化,从而提高创新效率和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度。利用产品功能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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