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园林考勤制度一总则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计发薪资的主要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假勤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拟定以下制度。二工作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六 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 冬时制( 10月1 日至 4月 30 日) 夏时制( 5月1 日至 9月 30 日) 上午 8:30 --12:00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 --17:30 下午 14:00--18:00 2. 节假日: 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注: 因工作需要具体上下班时间与此产生差异的情况下由部门负责人报批后具体上下班时间为准。工作日: 根据本制度和工作岗位执行的工时制度,需要到岗工作的劳动时间,是公司的计薪单位。三员工日常考勤签到制度 1. 员工上下班时间以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员工每次应在上班前一个小时之内到行政办公室签到, 月底由行政部汇总并由部门负责人核查签字,以此作为每月工资列支的依据。 2. 员工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后 20 分钟内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上述时间未签到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未到下班时间提前擅自离开岗位者即为早退。 3. 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签到者, 必须及时在行政办公室填写《外出记录表》进行备案, 说明事由; 否则, 未签到, 又未备案的, 将被视作未出勤处理。 4. 在公司办公人员发生未签到情况按以下办法处理: 因工外出一日以上, 不能按时签到者, 提前到行政办公室领取《出差审批单》根据管理权限由相关领导批示后到行政办公室及时备案。 由于特殊情况, 因公在外而不能按时签到者, 事后需及时(一日以内)到行政办公室登记备案,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上述审批管理权限: 公司部门经理出现不能签到情况报总经理审批。部门一般员工出现不能签到情况需报部门经理审批。 5. 员工考勤签到绝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签或替他人代签。 6. 旷工一天扣罚两倍日平均工资(按 30 天平均)。四违规行为及处罚条例 1. 超过上班时间 10 分钟未到岗位者视为迟到( 10 分钟以内不算迟到) ,超过 10 分钟 30 分钟以内扣 10 元,迟到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扣 30 ,迟到 1 小时以上按旷工算。 2. 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早退,每提前 10分钟下班扣 10 元(以此类推) ,提前下班超过一小时者视为旷工。 3. 无正当理由超过 1-3 小时未到( 或离开) 工作岗位按旷工半天处理; 超过 3 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不服从工作调配, 有岗不上视为旷工,则扣除当日薪资。 4. 逾假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 虚报请假原因、骗取伪造、涂改病、伤假证明而休息视为旷工,经查实扣除当日薪资并通报批评。 5. 借病、事等各种借口在外干私活视为旷工。一经发现扣除当日双倍薪资并通报批评。 6. 月旷工累计超过5 天或连续3 天旷工者, 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五员工请假规定 1. 员工因各种原因须离开工作岗位时, 应提前一天到行政部领取请假条, 填写事由, 根据管理权限和请假日期由相关领导审批收送报行政办公室备案。原则上不允许电话、口头及代别人请假, 特殊情况的打电话或发短信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视为旷工处理。 2. 病假: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者, 应该向部门领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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