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传统饮食文化礼仪
中国古代传统饮食文化礼仪
一、宴饮之礼
有主有宾的宴饮,是一种社会活动。为使这种社会活动有秩序有条理的进行,达到预定的目的,必需有肯定的礼仪规范来指导和约束。每个民族在长期的实践中都有自己的食赐与少者和僮仆等低贱者,他们不必辞谢,地位差别太大,连道谢的资格都不给。
侍食年长位尊的人,少者还得记住要先吃几口饭,谓之“尝饭”。虽先尝食,却又不得自己先吃饱完事,必得等尊长者吃饱后才能放下碗筷。少者吃饭时还得小口小口地吃,而且要快些咽下去,随时要打算回复长者的问话,谨防发生喷饭的事。
凡是熟食制品,侍食者都得先尝一尝。假如是水果之类,则必让尊者先食,少者不行抢先。古时重生食,尊者若赐你水果,如桃、枣、李子等,吃完这果子,剩下的果核不能扔下,须怀而归之,否则便是极不敬重的了。假如尊者将没吃完的食物赐给你,若盛器不易洗涤干净,就得先都倒在自己所用的餐具中才可享用,否则于饮食卫生有碍。
尊卑之礼,历来是食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子女于父母,下属对上司,少小对尊长,要表现出敬重和尊敬。对此,不仅经典立为文,朝庭著为令,家庭亦以为训。《明史·礼志十》有“庶人相见礼”,提到明太祖朱元璋时曾两度下令,都为的是申明餐桌上的尊卑座次的排列礼仪。
洪武五年(1372年),凡乡党序齿,民间士农工商人等平居相见及岁时宴会谒拜之礼,幼老先施。坐次之列,长者居上。十二年(1379年)令,内外官致仕居乡,惟于宗族及外祖妻家序尊卑,如家人礼。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与同致仕官会,则序爵,爵同序齿。
古代的很多家庭,少不了以食礼作为家训的训条,教育子孙谨守。清人张伯行《养正类编》卷三引《屠羲英童子礼》,就提到这样的训条:
凡进馔于长,先将几案拂试,然后双手捧食器,置于其上,器具必干洁,肴蔬必序列。视尊长所嗜好而频食者,移近其前,尊长命之息,则退立于傍。食毕,则进而撤之。如命之侍食,则揖而就席,食必视尊长所向。未食,不敢先食;将毕,则先毕之,俟其置食器于案,亦随置之。
三、进食之礼
饮食活动本身,由于参于者是独立的个人,所以表现出较多的个体特征,各个人都可能有自己长期生活中形成的不同习惯。但是,饮食活动又表现出很强的群体意识,它往往是在肯定的群体范围内进行的,在家庭内,或在某一社会团体内,所以还得用社会认可的礼仪来约束每一个人,使各个个体的人的行为都纳入到正轨之中。
进食礼仪,按《礼记·曲礼》所述,先秦时已有了特别严格的要求,在此条陈如下:
“虚坐尽后,食坐尽前。”在一般状况下,要坐得比尊者长者靠后一些,以示谦恭;“食坐尽前”,是指进食时要尽量坐得靠前一些,靠近摆放馔品的食案,以免不慎掉落的食物弄脏了座席。
“食至起,上客起,让食不唾。”宴饮起先,馔品端上来时,作客人的要起立;在有贵客到来时,其他客人都要起立,以示尊敬。主子让食,要热忱取用,不行束之高阁。
“客若降等,执食兴辞。主子兴辞于客,然后客坐。”假如来宾地位低于主子,必需双手端起食物面对主子道身,等主子寒暄完毕之后,客人方可入席落座。
“主子延客祭,祭食,祭所先进,肴之序,遍祭之。”进食之前,等馔品摆好之后,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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