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主要内容
学分制及其相关概念
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特别注意事项
近期进行的重大改革
一、学分制及其相关概念
课程人才培养方案
学分标准学分制
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
不同学制毕业要求修读的总学分
四年制 160学分
五年制 240学分
六年制 288学分
护理学专业192学分
国际学院各专业另行规定
标准学分制
将不同学制应当修习的总学分按学年分解得出每学年应修习的学分数,称为“标准学分”。
以四年制为例,应当修满的总学分为160学分, 各学年的标准学分为40学分。
标准学分制
低于标准学分选课, 每学期不得低于15分。
,不得超标准学分选课。
按成绩折算绩点
90--
(,,依此类推)
80--
(,,依此类推)
70--
(,,依此类推)
60--。
(,,依此类推)
按成绩折算绩点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足60分或不及格课程的绩点计为0
课程的学分绩点=绩点×学分
例1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中,计算机应用基
础课的学分规定为4学分,在考试中,学生
甲的考试成绩为90分。那么,先把他的成绩
,然后计算他的学分绩点:
×4=16。
例2 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中,法
律基础课计为2学分,在考试中学生甲的
成绩为85分。那么,他的法律基础课程
,他的法律基础课程的学
分绩点计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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